近日,“津市纪委突击检查教育系统办公用房”的消息在网上引发关注。个别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在督查检查中的失范操作,将纪委进一步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裹挟到风口浪尖,成为革除“四风”“旧问题”“新表现”不适期的情绪宣泄口。
但我们应清醒认识到,当前从上至下严格对标中央八项规定的方向是不容置疑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对矛盾的主要方面作出正确定性。与此同时,还必须讲究监督执纪的“方法论”,春风化雨、对症下药或者说至少做到在公众认知的框架内依法依规执纪,才能到达行稳致远的初衷。事实上,这次事件中被架到网络舆情“十字架”上进行道德拷问的津市纪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确实存在失当的行为。对此,津市市委第一时间作出表态:对照执纪要求和程序,此次检查过程中存在标准把握不准、检查方法不当、工作程序欠妥的问题。方法论的缺位,让当地纪委的“严肃”执纪成了“顶着石臼做戏”——费力不讨好。
贝卡利亚说,“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刑法如此,执纪亦如斯。监督执纪的刚性严肃性,在于严格按照党内纪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关键是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常”“细”“长”三个字,揭示了抓作风建设的重要方法论,是指导全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遵循。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使之融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不仅是作风建设的参与者,更是推动者。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铁面执纪,狠刹公款吃喝、大操大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为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在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进程中,纪检监察机关更应该坚定信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在“常”“细”“长”上下功夫。坚守责任担当,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形成。同时,抓好自身的作风建设,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日常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对自身发生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以实际行动积聚起风气转变的正能量。
令人欣喜的是,常德市委坚持了问题导向,正视问题,迅速作出了响应。在“中共常德市委关于《津市市纪委突击检查教育局办公用房》的意见”中,常德市委不仅一以贯之地肯定了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立场,更为重要的是对监督执纪的方法论进行了反思和调整,充分体现了对中央精神的贯彻、对民意的尊重和对责任的担当。“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精准矫正之后监督执纪“操作”,将会为换取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
文/扶容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