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通报4起处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近日,郴州市纪委、市监委查处了4起处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中共汝城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汝城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段旭斌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段旭斌收受他人红包礼金0.7万元;2013年至2015年,段旭斌以拜年拜节等名义,多次向部分汝城县领导、县直部门负责人赠送红包礼金、烟酒、土特产等共计11.3万元。2013年至2014年,段旭斌决定以新年“开门红”“提新车红包”等名义多次发放津补贴共计11.32万元。此外,段旭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段旭斌受到撤销其中共汝城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汝城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职务处分,按副主任科员确定其待遇。
02
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马志华违规用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
2013年7月,马志华在公务活动规定时间外,借机到西宁等地旅游,并将旅游产生的应由个人支付费用0.27万元在学校报账,其本人应承担0.14万元;2014年至2017年,违规收受他人红包礼金2.4万元。此外,马志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马志华受到开除党籍、撤销其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校长职务处分,按科员确定其待遇。
03
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党委书记彭伶敏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
2016年至2017年,彭伶敏违规收受他人红包礼金0.7万元。此外,彭伶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彭伶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4
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琼林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7年8月,李琼林等人在对空中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进行验收过程中,多次违规接受某公司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17年初,审批同意下属单位市无线电监测站违规发放春节“开门红”红包,李琼林领取0.1万元。2016年至2018年,审批同意市无线电监测站超范围发放节假日值班费,李琼林领取1.89万元。2018年4月,李琼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郴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