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克思的笔下,农业分为种植业(即“真正的农业”,主要是粮食作物)、畜牧业和园艺业(果蔬)三大块。资本在农业上作为一种独立的和主导的力量,并不是一下子普遍出现的,而是逐渐在各个特殊生产部门内出现的。它首先占领的不是真正的农业,而是畜牧业,然后是园艺业,最后才是真正的农业,即粮食种植。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中,仅在2007年前后的几年之间,畜牧业便不声不响,人们一点反抗都没有就彻底转型为资本化了,笔者发在新华网理论频道的《养猪何以使人悲喜交加》一文详尽地记述和分析了这一非常有意义的历史过程。 园艺业(果蔬)也基本上转型,其显著特点是城镇街角的小菜市场和小区内叫卖农产品的,虽不会消失,但确已逐渐消减,人们的消费转向了资本农业、大农业和超市(电商),只有粮食生产的资本化,因其要触动传统农业的根本而阻力重重,止步不前。
资本下乡,让农业的最后一块土地即种植业(主要是粮食)走向公司化,将使得整个农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发生全面的变化。按马克思的分析,其突出表现是:小农生产正在不可抑制地灭亡和衰落,实际的耕作者是雇佣工人,农民大量进城,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从事为农业服务的劳动;农民不会单独造反,也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农业成为工业的一个部门,土地以工业方式经营,从事商品生产,土地所有权的形式必然改变;农业发展比工业慢;农业利润由工业利润决定,但有规模的农业的利润率仍可能大于工业的利润率;农业的特权不是按平均价格,而是按劣等地的产品价值出卖自己的产品;农业抽出资本困难:农业危机不可避免等等。马克思的这些分析仍然是中国要面临的,而且粮食生产资本化的进程不会、也不能拖得太长,毕竟“无边落木萧萧下 不尽长江滚滚来”。
农业资本化以后的农村形象,核心是人气。这里不说世界现代化国家农村的人气如何如何,这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大量的信息可以说明问题。而且,中国农村资本化的生动实践,也早已呈现在我们面前,无需完全以国外为参照系。
2011年,在北京前门做旅游中介的黑龙江中年人告知笔者,他已离乡十多年,全家进京,家住在哈尔滨农村,一家四口,建有房子空着没人住,承包农地5公顷(东北叫“垧”,1垧相当于15亩),租给别人种。当笔者进入黑龙江农村时见到的整体形象是,有的县人均耕地十多亩,耕种一季,一个劳力可耕种2000亩以上,相当于3平方公里的农田上仅站着一个劳动者。在江南水稻文化区的湖南农村,一个劳力耕种50—100亩已不是个别现象,一人一百亩是什么概念?每平方公里田地,仅需要7个劳力,按一个劳力带一家三口计算,也就每平方公里30来人,加上到乡间居住的富人,人气又能大到哪里去?
在省城,有的近郊村,一边是城市别墅区,一边就是荒郊。只要我们走出城郊别墅区外一公里,就会看到不少乡村民居已掩映在萋萋荒草之中,夜晚瞎灯瞎火,留守等待的老人只有两个字:拆迁。
在远郊农村,大量的乡村建筑,除了极少一部分可能成为下乡资本租用的员工住处或作为临时仓储设施及乡村游的季节性旅店外,多数将成为进城农民回乡安葬长辈和祭祀祖宗的“祖堂”或“祠堂”,除此,还能做什么?
所以,当前最不愿看到的是借着新农村建设的惯性和当前的脱贫攻坚,还在继续增加的农村空置住房、空置办公房,空置广场、空置路灯、空置学校、空置幼儿园、空置医疗站、空置厕所、空置警务室、空置旅游景点,甚至回到“村村点火”的乡镇企业时代,等等。这些不能不首先引起省市县(市区)领导者和乡村振兴规划设计者们的高度重视,以便适时将农村的新情况列入乡村振兴的规划设计之中并落到实处。
文/刘放生(作者为湖南衡阳县委宣传部退休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