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张尚武
4月2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农办主任、省农委主任袁延文在会上对《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意见》(即省委1号文件)进行解读。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写入党章,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年初出台的中央1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谋篇布局。袁延文称,今年的省委1号文件,既贯彻中央精神,又结合湖南实际,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
统筹推进乡村发展
“今年的省委1号文件,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袁延文解读,文件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总体要求,明确了湖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基本原则,勾画了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和实现路径。第二部分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任务:即大力发展精细农业,形成产业兴旺新气象;加快乡村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新家园;加强农村思想文化建设,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夯实农村基层基础,构建治理有效新格局;加大农村民生保障力度,谱写生活富裕新篇章;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夺取全面小康新胜利。第三部分出台保障措施。深化农村改革,广聚智慧力量,强化创新引领,拓宽筹资渠道,为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要素支撑。第四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机制。
“今年的省委1号文件,体现出政治性强、系统性强、创新性强、连续性强、针对性强等特点。”袁延文称,文件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三农”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文件结合我省省情,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七个之路”进行了具体化;文件围绕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激活农村“人、地、钱”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创新性举措,有诸多亮点。
七个方面的新举措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委1号文件推出了一系列“三农”发展的新举措,袁延文概括为“七个新”:
一是农业发展导向有新变化。文件提出,要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增效导向,推进农业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
二是乡村绿色发展有新要求。围绕建设天蓝地绿水净村美新家园,要加快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大美洞庭、生态潇湘。围绕“庭院净化、村庄绿化、道路亮化、环境美化”,持续推进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思想文化建设有新加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文件要求:实施农村思想政治建设工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实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工程,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让活态的乡村文化传下去;实施农村公共文化繁荣工程,推动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实施农村移风易俗工程,树立文明乡风。
四是乡村治理有新机制。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五是农民增收有新举措。文件提出,要实施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三年行动方案,完善农民工最低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为此提出新举措: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创新创业,实施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推动实现村村有致富产业、人人有就业岗位、家家有致富能手;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特色县域经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纳农民进城镇务工经商;扩大“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六是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有新办法。针对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打工,村庄空心化、农户空巢化、农民老龄化不断加剧等问题,文件提出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好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健全城乡专业人才交流挂职制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离退休人员等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七是“三农”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有新加强。乡村振兴,关键在党。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真正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位置,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在各个方面,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