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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 编辑:徐丹 2018-04-23 09: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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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市纪委转来汤智斌、齐铁军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长沙市纪委高度重视,迅速进行查处。汤智斌、齐铁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性质严重、教训深刻。现将这2起典型案例,同市纪委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查处的新城学校超标准接待问题一并通报如下:

  1、宁乡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汤智斌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8年,汤智斌先后14次违规收受宁乡市坝塘镇、黄材水库管理局2名党员干部所送红包礼金礼品折合共计9.7万元。汤智斌在接受组织调查谈话时能够如实交待问题并认错悔错,2018年4月,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送礼人员移交宁乡市纪委监委处理。

  2、长沙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书记、处长(高配副县)齐铁军在处分影响期内违规操办女儿婚礼问题。2015年11月,齐铁军因违反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内,齐铁军并没有吸取教训、遵守纪律规矩,于2016年10月又违规操办女儿婚礼,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红包礼金5800元。2018年4月,齐铁军受到免职处理。

  3、长沙市司法局下属新城学校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问题。2017年12月,新城学校副校长曹秋良提议,并经分管财务副校长梁树柏审批,以虚开购买牛奶发票的方式,采购五粮液白酒1件(1件6瓶,每瓶975元共5850元),采购资金从食堂账户予以列支。2018年1月29日,某单位2名同志前往新城学校调研,调研结束后该校在食堂包厢安排了接待用餐,校班子成员蒋开明、梁树柏、曹秋良、周向红,以及校基建办主任、行政科科长,市司法局2名工作人员共8人陪同用餐,并使用了公款购买的五粮液白酒2瓶。新城学校负责人蒋开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秋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梁树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违纪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相关部门处理。违规开支的5850元退至该校食堂账户。(长沙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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