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遏制药驾行为应有统一标准
立法遏制药驾必须解决好标准制定和执法成本问题,不过现阶段可以要求药品生产商在包装盒显著位置提示“影响安全驾驶”,先在安全教育上下功夫
眼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可您知道吗?吃了某种药后也不能开车,否则也会和酒驾一样危险。近日,浙江永嘉223省道永嘉黄田高速路口上,一奥迪越野车驾驶员服用感冒药后上路,迷糊中追尾一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近年来,因服药后驾驶车辆而导致的交通意外屡屡见诸报端,却未引起足够重视,就连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药驾都缺乏强制性规定和处罚条款(4月17日《科技日报》)。
吃过感冒药的人都知道,某些药物吃下之后就会精神萎靡、昏昏欲睡,这种情况下如果驾驶车辆就可能发生危险。报道中也指出由于某些药物服用之后可能产生嗜睡、困倦、注意力分散、头晕、耳鸣、视物不清、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这些反应容易让驾驶员酿成交通事故。的确,吃药后驾驶车辆具有危险性,也酿成了不少交通事故,此类事故的发生也让不少人呼吁要立法遏制药驾。其中最常见的说法就是将药驾与酒驾相提并论,这些观点认为在“酒驾违法、醉驾入刑”的法治环境之下,为了交通安全也要规定药驾违法甚至属于犯罪。
尽管药驾具有危害性,但对其却无法像遏制酒驾那样简单易行,因为两者不能简单地相提并论。每个人饮酒超过一定标准之后,大脑神经都会被酒精麻醉,虽然麻醉程度不同,但是饮酒人都会因为酒精作用影响驾驶安全,也就是说饮酒对驾驶安全的影响具有必然性。药驾也会影响驾驶安全,可是影响驾驶安全的并非吃药这个唯一因素,生病的驾驶员本身就存在健康问题,容易疲劳、头脑发昏、注意力不集中等,所以说药驾形成的危险性并非全是吃药引起。
能够抑制神经活跃程度的普通药品种类繁多,抑制神经的效果也会因为剂量或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对于驾驶员来说,很难准确判断各类药品的副作用,而多数药品也并未在显著位置指出服用之后会影响驾驶安全,同时,药效的发挥还会因为驾驶员的身体情况而有所不同。药品副作用的不确定性也就影响了法律标准的制定,执法机关如果查处药驾必须要有非常明确的标准,正如酒驾就有着非常明确的违法犯罪标准。警察查处酒驾只需要用专门的仪器就能初步检测,方法简单易行、执法成本相对低廉,但查处药驾就没有这么简单了,因为药品的种类繁多,警察甚至可能要准备多种专门仪器用来测试。
法律具有规范性、可操作性等特征,如果立法遏制药驾行为,首先要制定科学统一的标准,否则就无法执行法律。然而,标准的制定难度很大,医学领域会存在争议,新型合成药物也在不断出现,标准很难做到与时俱进。其次,执法人员的取证难度较大、成本较高,某种药物的含量能否通过吹气等简单易行的方式检测?还是必须要通过抽血化验?执法人员现场抽血现不现实?这些问题都需要考虑。所以说,立法遏制药驾行为必须解决好标准制定和执法成本问题,不过现阶段可以要求药品生产商在包装盒显著位置提示“影响安全驾驶”,先在安全教育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