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0日讯(记者 李万祥)今年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日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此次活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良好氛围。
根据安排,各地各部门将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在网上举办国家安全法主题法律知识竞赛,推送国家安全法宣传资料等,推进全国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大众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通知强调,深入开展经常性学习宣传。将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广泛覆盖社会公共场所,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通知要求,突出做好重点对象的国家安全教育。做好国家工作人员普法教育,把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加强考试考核,督促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青少年开展国家安全主题活动,积极利用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增加基地法治教育中的国家安全法主题内容和活动。
通知还对创新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形式提出要求,从实际出发,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特别要发挥全国各级普法网站、两微一端的优势,制作、播发专题页面、主题图文、H5、视频、漫画等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内容,形成网络普法声势,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通知指出,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是推动宪法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是全民普法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注重宣传实效。举办集中宣传活动要坚决防止和杜绝走形式、讲排场、走过场,坚决克服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