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
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质监发〔2018〕14号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8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经省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2月26日
2018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质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全面加强党对质监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着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坚定不移提升大质量、助推大产业、服务大市场,为开启质量强省新征程、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工作目标
1、质量提升目标。切实提高质量考核实效,我省在国务院质量考核中实现晋级升位。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出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深化质量强省、强市、强县活动,建设一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国家级质量提升示范区。
2、质量基础目标。加快推进“中国制造2025”质量技术基础综合示范区试点,力争开工一批重大质量基础设施项目,新增一批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引进一批高素质技术人才,推出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创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3、质监改革目标。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扩大“放管服”改革综合成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生产许可证改革,推进行政许可“三分离”,进一步提高质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队伍建设目标。全面加强党对质监工作的领导,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信得过、业务上立得住、作风上过得硬的“质监铁军”,努力成为建设质量强省的中坚力量。
二、工作重点
1、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出台我省的《实施方案》,并相应制订三年工作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责任单位:省局质量处)。
2、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深入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培育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品牌,打造细分领域行业冠军(负责单位:省局质量处),新增10个左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负责单位:省局法宣处)。按照国家标准委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支持优势企业将核心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建立完善北斗卫星应用、轨道交通、工程机械、食品加工、烟花爆竹产业标准体系(负责单位:省局标准处,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3、落实党管质量要求。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发挥质量强省领导小组作用,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质量安全首负责任的质量责任体系。完善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实现省、市、县三级质量考核的全覆盖,着力推动质量发展在各行业各领域落实落地(负责单位:省局质量处)。
4、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重大装备、生态环保、航空产业、军民融合产业等,组织开展质量会诊,补齐质量管理的短板和弱项。组织中车时代、蓝思科技、中国铁建、泰富重装等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质量比对,攻克一批计量、标准、在线检测等方面的质量难题。结合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定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计划,推出一批质量攻关示范工程(负责单位:省局质量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开展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活动,争取质检总局质量提升示范区落户湖南(负责单位:省局监督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5、推动质量管理升级。按照国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的统一部署,推动获证企业尽快完成换版工作,争取新获证组织在3000家以上,引导更多的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中小微企业获得质量认证(负责单位:省局认证处)。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负责单位:省局质量处),对不同质量信用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督(负责单位:省局监督处)。配合总工会、经信委等部门,开展“十行状元、百优工匠”评选活动,积极打造“技能湘军”。组织重点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质量改进和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培养崇尚质量、投身质量的文化氛围(负责单位:省局质量处)。
6、开展质量研究。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开展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等方面的研究探索。特别是在质量标准体系方面,要研制一批具有湖南特色、符合市场经济特征的技术标准,发挥标准在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法规”作用。开展质量提升、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地方标准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监督抽查“抽检分离”“双随机”抽查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直属事业单位管理改革、新形势下基层执法打假、智慧质监建设和质量“大数据”应用等专题调研(负责单位:省局相关处室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深入实施标准提档升级工程。增加个性化、高端化、高品质标准供给,制修订国际标准5个以上、国家行业标准15个以上、湖南地方标准200个以上,发布团体标准10个以上。探索在烟花爆竹、工程机械、新材料等优势特色领域建立开展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和支持标准化相关机构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实施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建立科技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协同的发展模式,加快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实施服务业标准提升工程。加快建立完善人社、民政、教育、卫生、住建、交通、文化、体育等事关民生的相关标准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订服务业地方标准20项,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家,推动新型优质服务业集群发展,新增服务业标准化试点15个。围绕“质量兴农”,加强第九批8个国家级和35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做好4个国家级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负责单位:省局标准处)。
8、服务实体经济。对接“中国制造2025”1274行动,编制我省12大优势产业质量提升的标准指南,为企业提供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服务。新增省级工业标准化试点15个,逐步建立完善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轻工类行业标准体系(负责单位:省局标准处,省质标院配合),引导企业向先进标准、先进水平看齐,力争“十三五”期内培育100家具有国际质量比较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负责单位:省局质量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9、深入开展 “质量提升进园区”行动。动员我省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测、特种设备等方面专家,组建6大质量技术咨询服务专家巡回团,深入园区开展质量技术讲座和咨询的巡回服务(负责单位:省局质量、计量、标准、特设、监督、科技处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处室、单位配合)。加快我省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引导技术机构借助互联网手段为地方特色产业、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单位:省局认证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10、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湘品出湘”,发展现代农业,打响湘茶、湘酒、湘油、湘米、湘莲等“湘字号”品牌,支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加快培育“十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十大农业企业品牌”,力争“十三五”期内培育200个农产品加工品牌、500家知名农产品生产企业(负责单位:省局质量处,监督处等相关单位配合)。
11、服务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发展。支持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加快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力争年内检测装备制造与技术服务企业突破100家,综合产值突破60亿(负责单位:省局认证处、科技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技术服务效能。按照“一园区一平台”要求,打造“一站式”质量技术综合服务体,对20个国家级园区,省局直属技术机构直接入园;对121个省级园区,整合省市技术机构资源,为园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技术服务,力争实现“一般检测不出园,重大检测不出省” (负责单位:省局认证处,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配合)。主动发挥技术优势,联合发改、经信、机关事务管理等节能主管部门,继续深化能源计量工作(负责单位:省局计量处,省计量院及相关处室、单位配合),开展锅炉节能环保监督检查,服务蓝天保卫战(负责单位:省局特设处,省特检院及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13、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结合产业发展、民生关注重点,将5类、184种重点工业产品纳入监督抽查目录,完成省级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8000批次以上。探索建立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网上购样、网下检验,网上公布、网下查处”的常态化监督机制(负责单位:省局监督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14、加强质量执法监督。以“三涉两高”产品和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质监利剑”、“双打”专项行动,着力加强消费品执法打假(负责单位:省局稽查局,相关处室、单位配合),集中力量解决烟花爆竹等一批重点产品不合格检出率偏高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负责单位:省局监督处,省花检中心及相关处室、单位配合)。进一步理顺执法管理体制,加强对市县执法工作的考核和调度,强化专项执法行动、大要案件的督查督办(负责单位:省局稽查局,相关处室、单位配合)。切实加大检验检测机构和3C产品认证的证后监管力度(负责单位:省局认证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等质量权益多元救济机制,健全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加强信息采集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全年缺陷产品召回批次数同比提高20%(负责单位:省局稽查局,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15、加强安全风险管控。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年”和“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车辆、电线电缆、危化品等产品的质量监管;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加强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守住质量安全底线(负责单位:省局特设处、质量处、监督处、认证处、稽查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16、推进质监改革。按照省委深改组构建法人信息大平台的要求,加快法人库的扩容升级和在市州的推广应用(负责单位:省质标院,省局相关处室配合)。全面对接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落实行政许可“三分离”改革措施,大力推广“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等审批模式(负责单位:省局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配合)。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对省内企业推行“一企一证”,对来湘投资企业实行“先证后核” (负责单位:省局质量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借助信息化手段,大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负责单位:省局法宣处,监督处、信息中心及相关处室、单位配合)。严格执行“质监收费十八不准”禁令,切实规范涉企收费,将质监惠民落到实处(负责单位:省局机关党委,计财处及相关单位配合)。
17、夯实质量技术基础。落实“中国制造”质量技术基础综合示范区试点政策,力争中国计量院长沙基地(负责单位:省计量院,相关处室、单位配合)、国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中心(负责单位:省特检院,相关处室、单位配合)、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长株潭)(负责单位:省质标院,相关处室、单位配合)、省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负责单位:认证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智慧质监”工程(负责单位:省局信息中心,相关处室、单位配合)等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修订《科技兴检奖励管理办法》,争取设立湖南省NQI专项,积极申报国家NQI项目,承担一批省部级科研课题(负责单位:省局科技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适应量子测量的新变革,实施计量标准提升工程,构建和完善我省量传溯源体系(负责单位:省局计量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18、支持和服务精准扶贫工作。按照“消除空白县、扶持贫困县”的目标,引导和支持贫困县市政府做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新增使用地标产品专用标志企业20家,力争三年内实现51个贫困县市地标保护的“全覆盖”(负责单位:省局法宣处)。服务电商扶贫,探索“互联网+扶贫”新模式,电商延伸到哪里,质监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负责单位:省局监督处)。特别是要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品牌培育、质量检测、技术指导,让更多的“名特优稀”农产品通过电商平台走出大山(负责单位:省局质量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19、加强法制建设。组织对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和《湖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宣贯,培训人员1500人以上(负责单位:省局法宣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积极参与《质量促进法》的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产品、服务质量等领域的地方质量法制体系,营造质量发展的法制环境(负责单位:省局法宣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20、做好质量宣传。大力宣传中央关于质量提升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的论述,充分利用媒体叫响“质量提升行动年”。积极发挥政务信息的功能和作用,宣传质监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绩。认真开展“一月四日五进”质量宣传,举办“质量强省大家谈”、“湖南工匠谈质造”系列活动,增强质监工作的地位(负责单位:省局法宣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21、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机关党建年”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单位:省局机关党委,人事处配合)。
22、开展纠“四风”正作风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专项作风检查和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治理(负责单位:省局机关党委)。
23、加强干部和专技人才培训。落实省芙蓉人才计划。着眼基层需要,着力提升基层检验检测能力;组织系统主体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组织科级、副处级、正处级干部培训(负责单位:省局人事处,办公室、计财处、培训中心配合)。
24、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做好驻村帮扶和对溆浦县脱贫攻坚的联点督查工作(负责单位:省局人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是抓好工作落实。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分工、确定工作措施、明确具体任务和完成要求,确保落地落细落实。
二是加强督查督办。各级督查部门要围绕抓落实进行督查督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是加强信息反馈。各地各单位每季度要及时将工作落实情况向省局、市局等进行反馈,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抓质量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讲好质量故事,推广先进经验,弘扬质监精神,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不断提升质监工作的有效性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