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叶琴 通讯员 罗绍青 谢春明 岳阳报道
编者按:他们很平凡。但就是这些平凡的人,肩扛责任,牢记使命,遵法崇法,为事业添光彩,为群众解难题,为社会添和谐,为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献力量。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湖南司法行政人。湖南省司法厅联合红网、时刻推出《司法行政先锋》系列报道。
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高高瘦瘦的,笑起来还会腼腆地撇开头——这便是湘阴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曾柳给人的第一印象。
就是这样一个看着略显内向的她,却是同事胡铁章大赞“办理过多个有影响力的案件、参与过多个重大事项的法律论证、多次参加法律宣传服务…”的人。
初心,以法为剑
法律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宝,是维权的利剑。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后,曾柳成为了一名律师。“做律师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帮助那些需要法律服务的人。”说起当律师的初衷,曾柳的想法很单纯,但家人却觉得“女孩子还是当公务员好”。
成为湘阴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后,曾柳笑言“这是将我的理想与我爸妈期望结合的最佳方式。”
带着“帮助那些需要法律服务的人”的思考,曾柳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研究制定了《湘阴县法律援助案件受案范围及标准》《湘阴县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及支付办法》《湘阴县法律援助案卷卷宗归档办法》等一系列规定,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并采取通过开展电视报道、开设法律知识讲座、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全县各乡镇,在人员密集区进行法律援助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的保护伞。曾柳表示希望能使更多的人民群众知晓法律援助,在遇到问题时能想到法律援助,让更多有需要的人受惠于法律援助。“我必将以我所学、尽我所能地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法律的力量、社会的温暖。”
尽责,以专业赢信任
2016年6月,湘阴县文星镇三井头社区一店铺发生火灾并波及后面的住户,导致6户人家家中财物全部烧毁,房屋不能居住。当事人纷纷找上湘阴县政府,政府指派曾柳作为法援律师为他们主张权利。
火灾发生后,湘阴县消防大队依法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火灾原因为线路老化或遗留火种,案件的主要争议为灾后损失大小的问题。
谁主张,谁举证。房屋已被全部烧毁,家中财物成为一片灰烬,怎样找证据?曾柳组织6户人家:“你们看看自己和亲朋好友手机里的家居照片,里面是不是能看出家中的装修、家具、电器等;淘宝交易记录能查到家电购买记录…”,“哦,对了,消防大队的消防员是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他们那边应该有第一手资料,我帮你们去申请法院直接调取”曾柳详细列举种种收集证据的方法。
“我们群众不知道要怎样与消防沟通对接,到法院更不知门朝东还是朝西。全部过程都是她在跑,她了解情况后再详细解说并告知我们,那些法律规定的内容说得我都能听懂。”火灾受害人卢爹对曾柳十分感激。
在她的帮助下,通过多次往返法院、社区、消防大队,并到事发地进行实地走访帮助收集证据,最终提交到法院的证据多达260多页。
“对于我们收集的很多证据,在举证质证环节,对方都不存在异议,最后在法庭的支持下,我方当事人,法官、对方当事人均一同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过3次举证质证,目前此案已进入后续财产损失鉴定中。
“政府的法律援助服务,我这次是体验到了,没想到指派的律师这么专业,这个案子有她我很放心!”卢爹向记者表示他对曾柳的信赖。
公正,以情注入法温度
2017年,初中生王小雅(化名)搭乘同学李某的摩托车被他人驾驶机动车撞伤造成左侧股骨头、颈粉碎性骨折。交警在划分责任时,认定王小雅无责任,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同学李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仅承担部分医药费,而李某的家人却迟迟没有现身。
经鉴定,王小雅的伤情构成八级伤残,后续治疗费达1.6万元。小雅的父母带着小雅一瘸一拐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曾柳看到如同花一般年纪的小雅遭遇这样的厄运,决心为她取得合法的赔偿款项。
李某属于未成年,要起诉,必须找到李某的法定代理人,即李某的父母。通过交警查询到的信息,曾柳找到李某的家中,却发现李某的父亲在交通事故发生不久后去世,而李某的母亲却不知去处。
“我去到她家中,了解到他们家的情况后,心里很难受。但是法律是代表公平正义的,‘弱’不是免除民事赔偿责任的理由。”曾柳坚持要找到李某的母亲即其法定代理人,起诉李某并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走访邻居、联系亲属,经过1个多星期努力,曾柳找到了李某的母亲。考虑到李某家境困难,家人又不懂法律,曾柳帮李某申请了法律援助并指派了援助律师,再将肇事司机、李某及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至法院。
最终,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在曾柳的努力下,几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见,由保险公司赔偿王小雅16万元,肇事司机赔偿12000元,李某自愿赔偿王小雅1500元,考虑到她的家庭情况,共分为三期支付。“法律和感情不能混为一谈,从情感上,我对他们家的情况是同情的,但是从法律上,她的责任不容逃避,在承担责任时,基于家庭情况给予适当倾斜,这是体现法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