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礼尚往来”需正本清源
春节将至,正是合家团圆的幸福时刻,也是礼尚往来的重要节点。但越是重要节日,党员干部们越应保持警惕,绷紧纪律这根弦。如果庸俗化理解“礼尚往来”,失去了思想上的廉洁底线,结果只能是腐化堕落。正如日前媒体刊载的一名落马官员在忏悔书中所剖析:“享受多了,眼界高了,因而对逢年过节收红包当作正常的礼尚往来,金钱的贪欲随之就见诸行动。”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亲戚朋友之间历来都有节日相互走动的传统。《礼记》有云:“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追根溯源,礼尚往来注重的是在礼节上有来有往,换句话说就是你对我怎么样,我也对你怎么样,强调的是对等。几千年延续下来,这种传统习俗早已深入人心,所以在婚丧嫁娶、寿辰生子、逢年过节等时候,亲朋好友之间免不了走动走动,包个红包、凑点份子钱、送点节礼。这种礼尚往来以感情为纽带,主要是在来往之间加强联系、增进感情,属于正常的人情世故。
不过,礼尚往来在某些人群中已经不再原汁原味了,而是变得越来越庸俗化。表现有二:一是盲目攀比,在“礼”上大做文章,信奉“礼重情义重”;二是来往不对等,目的不纯粹,把“礼尚往来”当成了搞不正之风的幌子。这些都有悖礼尚往来的真谛,背后也尽是利益,毫无礼仪可言。当前社会上的一些歪风邪气,就有庸俗化理解“礼尚往来”的成分在内。特别是对一些落马官员来说,许多时候都是打着“礼尚往来”的旗号收受贿赂,借以达到权钱交易、权力变现的不可告人目的。信念丧失、贪欲作祟、底线失守,表面上的“礼尚往来”根本无法掩盖本质上的“腐败变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涉及正常的礼尚往来,但对“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明确规定要予以纪律处分。条例没有简单“一刀切”,所谓“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也主要基于两种情况:一是在礼节上讲究有来有往,不能只来不往;二是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的礼品、礼金价值。举例来说,假设甲经常接受乙的送礼却从来没有回过礼,或者甲给乙送礼500元,乙给甲送礼5000元,一段时间内“礼尚往来”的天平总是偏向甲,这背后的动机就不仅仅是单纯的人情了。究竟是礼尚往来还是收受贿赂,很多时候不难辨别,关键就看心理的防线能否守得住。
人情是人情,纪律是纪律。这中间有着明确的界限,不应混淆,也不容模糊。从不少落马官员的忏悔中,不难读懂廉洁底线的失守往往就是从收受红包开始的。看似是人情往来,其实是腐化收买。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严查节日腐败问题,对婚丧嫁娶事宜也有相应规定,目的都是为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风气。“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党员干部崇廉拒腐,避免被“围猎”,就要自觉在人情和纪律之间划出红线,就要对“礼尚往来”正本清源,剔除其中的“物”与“利”,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