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4日讯(郴州日报记者 李江华)1月3日,郴州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湖南熊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刘爱林违规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礼金、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6年6月,刘爱林以参加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研讨班为名,与他人到山东孔庙、泰山等地旅游。2010年至2017年,利用职务之便,以节庆等名义收受私营业主礼金2.7万元、礼品折价15.96万元。2015年审批同意湖南熊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违规发放津补贴0.75万元,对此,刘爱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刘爱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党内外职务。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何洪亮违规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7月,何洪亮借公务差旅之机,与他人到山东泰山旅游。2015年4月,违规接受服务管理对象的安排到云南西双版纳游玩。2013年至2015年,市第二人民医院以过节费、团拜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51.84万元;2015年,市第二人民医院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无公函违规接待,对此,何洪亮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何洪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何洪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质量安全协会违规发放春节礼品及开门红包等问题。2017年1月,市质量安全协会违规发放春节礼品及开门红包0.74万元,对此,市质监局副处级干部宾永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宾永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宾永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实业总公司总党支书记、总经理曹晓明违规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6月,曹晓明借去山东济南参加业务培训之机,与他人到山西太原乔家大院、平遥古镇等景区旅游,并将旅游费在公司报账。2013年至2014年,曹晓明审批同意城建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20.2万元,个人从中领取0.57万元,对此,曹晓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曹晓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泽新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的问题。2010年至2017年,李泽新借春节、女儿升学之机,收受下属单位及个人红包礼金3.38万元。2011年5月至2016年8月,李泽新及其家人违规多次接受安排到广东、云南等地旅游。2017年12月,李泽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利民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谭利民违规收受红包礼金1.4万元。2017年12月,谭利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郴州日报社党组成员、副总编辑戴成辉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戴成辉以外出考察学习为名,先后两次与他人到江西、云南等地旅游,并使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2017年12月,戴成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郴州日报社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李一萍违规赠送礼金问题。2008年至2015年,李一萍通过虚列开支套取资金、提取业务提成等方式,以拜节、贺寿、探病、乔迁等名义多次赠送上级领导礼金11.1万元。2017年12月,李一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廖烈荣违规列支招待费、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市第二人民医院以过节费、团拜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51.84万元;2015年,市第二人民医院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无公函违规接待,对此,廖烈荣负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廖烈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上述9起问题都很典型,这些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明知纪律明令禁止,仍不收敛不收手,变换花样顶风而上,受到严肃追究,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