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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2月1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李)日前,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不动产(二手房)合同网签须知》(以下简称《须知》),《须知》明确,从2017年12月15日起市本级不动产(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受理原则上均以带条码的网签合同为准。
合同网签方式分为三种情况:第一,通过中介公司代办的业务,在中介门店签订合同。第二,通过银行和担保公司代办的业务,在银行和担保公司签订合同。第三,自行成交的(自助业务),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网点或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授权的机构签订合同,网签合同信息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可登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查询,也可通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咨询电话(0731-8452910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