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日前,一种名为口袋弹弓的“玩具”在初高中学生间流传,这种“玩具”具有一定的杀伤力。记者调查发现,这种口袋弹弓最早来自美国,常被国外弹弓爱好者用来打鸟。国内购物平台所销售的口袋弹弓多为仿品,可在3米外射穿易拉罐。民警提示,这种弹弓不算是违禁品,但因为具有伤害性,一旦使用它造成人或物的伤害或损坏,使用者将会对此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11月30日《北京青年报》)
玩具是具体的实际物体,近似实物的形象,可以满足青少年动手动脑、操纵摆弄物体的愿望,是学习的教科书,也是他们所喜爱的生活好伴侣。然而,本该是调动青少年积极性,增强动手能力,促进感性认识发展的玩具,如今在校园中却时常成了伤人“利器”。几个月以来,从火花四溅能点燃纸团的打火石,到旋转速度快到能擦伤眼角的指尖陀螺,再到现在能够射穿易拉罐的口袋弹弓,校园中的危险玩具可谓层出不穷。
青少年认知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对危险的预见能力都较低,对于危险玩具,我们绝不能放任自流,任其发展。
青少年购买危险玩具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周边的小商店,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应加强协作,联合治理。工商部门不妨在认真调查、仔细甄别后列出危险玩具清单,禁止学校周边小商店进行贩卖,对违规贩卖者进行处罚,从源头上防止青少年获取伤人又伤己的危险玩具。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要求各类学校加强对危险玩具的管理,禁止学生携带危险玩具进入校园,防止学生在校活动期间不慎造成伤害。
学校也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贯彻落实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查校内具有危险性的玩具的同时,也应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通过实例告诉学生危险玩具的危害,以达到更好的管理效果。另外,还要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提高学生对危险的预见能力和防范能力,帮助其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除此之外,家长们也应该高度重视危险玩具的问题。在给孩子买玩具的时候,应该先自己测试下玩具的伤害力,千万不可以马虎,不要到出事之后才后悔莫及。如今,多数孩子都拥有零花钱。家长在给孩子零花钱时,切记不可“一给了之”,一定要加强教育,告诉孩子什么可以买、什么不可以买,并对零花钱的流向进行一定了解,防止孩子用零花钱买来事故、买来伤害。
危险玩具往往造型新奇,玩法独特,容易吸引青少年眼球,但其伤害性和危险性绝不容忽视。有关主体绝不能掉以轻心,多方应共同努力,加强教育和管理,不要等真的出了事才后悔莫及。
文/张哲浩(南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