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我个人是比较讨厌问五险一金的”“你得为我们公司付出,再说加班费的事。”近日,网络红人、考研教师张雪峰参加某节目时如此说道。他表示,不谈不意味着没有,你要相信只要你努力,老板都看得见。此言一出,舆论哗然。
讨厌应聘者询问五险一金和加班费,如此“坦荡”,令人惊诧。相信偌大职场界,此类现象绝不是个例。但五险一金是员工最基本的福利,加班需付加班费更是理所当然。只要求劳动者付出,却不愿意给予应该给予的报酬,把理所应当的待遇当成上帝的“恩赐”,甚至对求职时询问五险一金和加班费厌恶反感,这可能是相当一部分企业家的想法。对于这股歪风邪气,我们应该有所警觉。
如果只是玩噱头、耍贫嘴,制造雷人话语来吸引眼球,虽然不太妥当,却也无伤大雅。但如果真正这样想,真正这样做,则已经违反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而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企业不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将被征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即便求职者处于弱势,求职也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找工作就应该问清楚详细情况,这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企业的负责。只谈情怀,不谈待遇,这是功利主义的伪善和矫情,是不符合社会现实的。如果遇到只求奉献,不提待遇的企业家,如果询问该有待遇还被拒绝,这样的企业不去也罢。而忽视员工利益甚至拼命压榨员工的企业,也注定不会长远。
不知何时,职场界“潜规则”逐渐冒头。在资强劳弱的客观现实下,一些企业家为追逐利益不断严厉要求员工,甚至罔顾法律法规,想让员工做“不吃草的奶牛”。按理说,资强劳弱的环境下,法律是劳动者最好的武器。但实际上,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却很少敢对资方说“不”。有些急于求成的人,还将这些“潜规则”奉为圭臬,甚至有些劳动者自觉站在企业主的角度考虑,不但不顾自身合法权益被侵犯,还抨击甚至阻挠其他劳动者维权。这就是职场“潜规则”负面影响扩大后的结果。要解决此类问题,既要鼓励劳动者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更需要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文/郭振(重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