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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食药监、工商、公安联合开展“护老行动”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余艺丹 2017-11-20 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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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11月16日讯(通讯员 赵鑫 李敏 株洲分站记者 钟娉)11月15日,株洲市食药安委办公室、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0部门联合召开株洲市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加强对全市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会议由株洲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尹楚平主持。

  此次“护老行动”将持续到明年5月,重点整治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和进口食品、保健品的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的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要求,明确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以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对食品、保健食品交易网站、电视购物平台、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以及为会议宣讲提供场地的宾馆、会场开办者、出租者,应当依法审查入场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资质,进行实名登记;对经营者利用其所提供的平台场所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应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会议要求,要加大曝光力度,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无食品、保健品生产许可证,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使假,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称等违法行为;对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或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对非实体店经营单位,重点检查通过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诈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处置;加大对食品功能声称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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