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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了咪蒙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底气

来源:红网 作者:舒孟华 编辑:夏熊飞 2017-11-14 00:10:5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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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红网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今天写这个事,有朋友提醒我,不要有立场,有立场会被骂。我理解他们对我的保护,但我想过,写到粉丝千万,就是为了支持应该支持的,反对应该反对的。我们总要为了捍卫心中的正义,做点什么吧。”咪蒙在11月12日的微信文章《刘鑫江歌案: 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中最后这样说道。

  我几乎都被她字里行间的浩然正气感动得热血澎湃,一个孤胆女侠不顾世俗的批判,执意为心中正义勇敢发声的形象跃然纸上。再看看文章下的评论,正义之士们一副刽子手的样子,手拿大刀,仿佛就要手起刀落将刘鑫这种人执行法外之刑。

  不只是咪蒙,还有更多的自媒体加入到了行刑的队伍当中,以“江歌”为关键词搜索微信文章可以看到,《江歌遇害一周年:刘鑫你还是选择了要脸!》《江歌用血做了碗馄饨,刘鑫说好吃》《江歌事件始末——人心可以无耻到哪种地步?》《江歌遇害案:刘鑫,江歌带血的馄饨,好不好吃?》……不用看内容就能体会到广大自媒体人的愤慨激动,仿佛都是周树人上身。

  作为粉丝动辄千万的自媒体,集体声讨一个法律上的受害者,而且是在相关事件并不明晰,案件尚未结束的情况下,进行道德批判与人身攻击,这已经不仅仅是网络暴力能概括的事情了。

  诚然,在这些文章中所讲述的事情大体属实,刘鑫在江歌案件中的表现并不符合我们印象中的完美受害者形象,那么,媒体或公众人物是否就能或者说就配站在舆论的高处、道德的顶点对其进行攻击呢?

  我的答案是不能。在任何情形下,公正客观理性都是媒体报道的基本伦理准则,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需要遵守的规矩就越多。以咪蒙的文章《刘鑫江歌案: 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为例,全文从江母视角出发,没有另一当事人刘鑫的只言片语,所有的说法都是理所当然的假设,大量情绪化的语言表达,所谓的公正客观理性全无踪影。这样的文章只是宣泄作者的情绪,误导读者的思维,更像是一篇檄文,一个会写文章的无赖在骂大街。

  咪蒙们难道不知道这样的文章,这样的报道方式是不对的吗?他们当然知道,可他们更知道,读者喜欢什么样的文章。所以他们并不以为耻,甚至以此为荣。他们以及他们的读者需要一篇文章来发泄他们在平时从不显露的正义感和道德优越感,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他们在互相成全。就像咪蒙在她的文章最后,念念不忘自己是做出了多大牺牲才写就了那样一篇文章。可事实上,她的回报显而易见,一大票信徒在她的文章下面为她打call,名利双收,可她究竟做出了什么牺牲?我想,她所牺牲的应该是作为一名“媒体人”的专业伦理吧。

  文/舒孟华(西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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