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盲人民谣歌手周云蓬前往杭州演出,在出发前联系了多家酒店入住却遭拒绝,酒店理由是不接受导盲犬入住。最后,在多方努力下,一家民宿才“破格”接纳周云蓬和他的导盲犬住宿,狗窝由周云蓬自带。
事实上,因携带导盲犬被酒店拒绝接纳,对周云蓬来说并不是第一次,翻阅他微博就可以知道,携带导盲犬外出住宿十分艰难,几乎每次都需要各方帮忙“破格”才行。然而,并不是每一个携带导盲犬的盲人,都如周云蓬一样是公众人物,能够幸运地“破格”住宿。
有媒体记者随机采访了6家宾馆,其中就有5家不接受导盲犬入住,拒绝原因多是卫生问题、打扫不方便,没有准备专门的狗笼等。除此之外,导盲犬除了在外入住困难,在公共场所也被许多人不理解,担心它咬伤路人、破坏公共秩序。
导盲犬之于盲人,相当于眼睛之于正常人。盲人等残疾人士也是社会的重要一份子,我们说要构建文明社会、和谐社会,可是如果连导盲犬这类救助工作犬都无法正常接纳,无法平等对待盲人,那文明进步的范围就未免有些狭隘。多一度接纳与理解,多一丝人情温暖的考虑,我们的社会才能够多一点文明与进步。
我国对残疾人士的保护并不算少,并且还在继续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也规定了导盲犬可以进入地铁。从这些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国家在保护视力残疾人士携带导盲犬的同时,也对其行为作出了一定的规范,一定程度上保障着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
可尽管如此,还是有些地方有些人对导盲犬抱有敌意,不允许携带。连周云蓬这类携带导盲犬的公众人物外出住宿都如此艰难,其余人就更加难以想象了。试想,导盲犬是盲人的眼睛,怎么能让人丢掉眼睛去机场、酒店呢?我们应该反思,在法律已经如此进步的当今,我们个人的素养是否跟上了?
所谓文明,其中之一就是法律与道德共同进步。接纳与宽容,不仅是一种修养,也是一种美德。对于特殊人群我们需要关爱,但关爱不能仅停留于纸面。当我们从内心接纳并关爱这类特殊群体,当我们真正学会平等对待,个人道德意识跟上时代步伐,我们的社会文明才能更进一步。
文/段茜(西南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