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今年10月份,佛山5岁男童荣荣因为半个月无法排出大小便,被送到医院。医生高度怀疑为横纹肌肉瘤,要家属签字取样本进行检查。医生表示,横纹肌肉瘤是恶性程度很高的肿瘤,荣荣的肿瘤已长到肚脐了,情况十分危险。目前孩子父母都“失踪”了。“穿刺、活检这些检查,都要家属配合签字才可以进行。这种肉瘤到后期,治疗的机会就会丧失。”目前,医院已帮荣荣申请政府特殊救助,但没有孩子父母的签字,申请无法提交。(11月2日《广州日报》)
在看到新闻开头中说荣荣得了恶性肿瘤的时候,我已经大概猜到了结局。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并不少了,而结果无非是两种:一种是家长人间蒸发,留下孩子一人面对无法预知的未来;二是家长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求助政府和社会,依靠体制和人道主义精神的力量来面对难题。其实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而这两种情况的区别就在于不幸者的家庭,是否有勇气共同分担不幸了。
从伦理角度来说,既然父母选择生下孩子,那么就有义务对自己的孩子付出心血和爱。抛开别的不谈,看到自己养育了五年的儿子被怀疑得了恶性肿瘤,这对家长竟然忍心抛下孩子杳无音讯地离开。注意,只是处于怀疑阶段,医生并没有确诊孩子的病,他们就直接抛下孩子“落荒而逃”,似乎孩子是一个他们早就想甩掉的包袱,而不是亲生骨肉。试想,如果孩子有机会痊愈长大,当他回想起这段被亲生父母抛弃的经历,心中会有多大一块阴影?
从法律角度来讲,孩子一旦出生,就拥有了自己的生命权,而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就涉嫌遗弃罪。所以,新闻中的父母不仅有违伦理道德,而且涉嫌违法。
其实,父母遗弃孩子的事情,在我们国家并不鲜见。这些遗弃孩子的父母,或许是有难言之隐,或许是生活向他们关闭了所有的门和窗。但是,当事人父母何妨再咬牙坚持一下,那样的话,或许就能等到光明。如新闻中所提到的,医院已经代为申请政府特殊救助,但是没有家属签字,一切都是浮云。不论是他们还是我们,在遇到不幸时或许都应该多一些信念,办法总比困难多,别把不幸都推脱给最无辜的人去背负。
文/沈芷妍(西南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