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一个小小的钱包在网上引来热议,起因是西安市一名乘客在坐出租车时不慎落下了装有驾照和几张银行卡的钱包,出租车司机通过多方寻找归还了失主钱包,同时却向失主索要了200元误工费。该乘客认为,司机拾金不昧虽值得称赞,但不该要钱,于是开启了“投诉模式”,要求返还200元误工费。传统美德告诉我们,捡到钱包就应该归还失主,要拾金不昧,不求回报。然而该事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司机是从其他想把这个钱包占为己有的乘客那里花50元钱“保”下来的。此后司机多方寻找失主,一定程度上耽误了自己的生意。
有时我们都很理想主义,幻想着“路不拾遗,也不闭户”,但过高的道德要求很容易形成“乌托邦”式的幻想,可现实不是乌托邦,虽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万万不能,就算人人都有圣母心,但生存与家庭压力也会使人被迫低头。有时候为善意买单,是为了更好地传递善意。
每个人在社会上的身份都是多重的,你可以说由于职业道德要求司机捡到钱包必须归还失主,可司机同时可能又承担着父亲与子女的责任,他也需要工作获得收入养家糊口。职业道德要求他拾金不昧,然而他多方找寻失主耽误的工作也理应得到赔付,这个赔付应由失主买单。丢失东西属于自己的粗心大意,而后出租车司机的奔波起因都是由于失主的粗心,为什么要让别人为自己的过错买单呢?试想这些证件如若没有找到,失主重新补办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肯定不亚于这200元。为出租车司机支付这200元的误工费,无形中也是在鼓励他继续行善,让他知道这么多天苦寻失主是有价值的,在精神上得到满足,在金钱上得到补偿。同时他也会通过自己人际圈启迪更多人行善。
反之,强制要求出租车司机无偿归还钱包会形成一种道德绑架,这种绑架最大的倚恃就在于拾金者的身份是出租车司机,是服务行业人员。虽然法律和服务行业有相关要求,捡到顾客东西应立即归还,却也说到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如《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的规定》明确提到:“权利人领回遗失物品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品等支出的必要费用。”试想如果捡到钱包并归还失主的不是出租车司机,而是一个拾荒老人,结果又会如何呢?我们在道德绑架的时候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人的,有色眼镜下于己于人,有着双重标准。
善良的代价太高,会让打压善意的表达。同样,强制拾金者无偿归还,会打压公民道德表达的积极性,原本善意的表达有可能会变成有顾虑的冷漠。拾金不昧是一种美德,但它有时也是需要成本的。不仅拾金不昧如此,见义勇为也一样。许多见义勇为者往往吃力不讨好,比如救援落水儿童反受谴责、扶老人反被讹,美好的初衷与最终的收获不成正比,哪怕本来不求回报,结果却反被牵连与不理解,这些都打压了公民道德表达的积极性。有时不是人情冷漠,是热心的代价太高。
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优良品行越来越受到法律认同与保护的今天,公民的个人素质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我们不能只享受他人美好品德带来的惠利,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我们不能只活在要求他人善良、无偿付出的乌托邦里,为善意买单,是为了善良更好地传承。
文/段茜(西南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