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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9月28日讯(通讯员 桂纪轩)近日,桂阳县对2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欧阳海镇欧阳海村党支部书记欧阳常武克扣侵占村民养老保险金问题。欧阳常武在负责欧阳海村农保员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于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多次从其保管的已故六位村民的社保卡中提取或转支养老保险金共计5694.29元据为己有,用于其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17年7月,欧阳常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流峰镇莲荷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李丕生收受贿赂问题。李丕生在2012年任莲荷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于2012年为莲荷村3组村民吴某刚、莲荷村13组村民吴某前申请了危房改造项目,每户享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一万元。在此期间,李丕生分别收受了吴某刚送的2000元钱、吴某前送的 3000元钱,并据为己有。2017年8月,李丕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