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道县分站8月12日讯(通讯员 杨文德 蒋晓国 谭诚)为认真贯彻省、市有关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8月11日,湖南省道县印发《道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隐患治理实行建立事故隐患清单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是指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其他部门移送、下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经研究认定,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
通知要求,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载体,大力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以下简称“一单四制”),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分级分行业领域迅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通过半年的努力,全面建立“一单四制”,实现“一单四制”运行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形成横向到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纵向建立县、乡两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交办、治理的长效机制。
通知强调,事故隐患清单要分类准确、责任清晰、任务具体;治理任务交办要及时、明确、到位;进展管理台账要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销号和通报要严格时限、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要加强信息化管理和分析研判工作,为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