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9日下午,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纪恒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他强调,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要坚定改革信心,突出改革重点,压实改革责任,加强改革协同,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办法,推动各领域改革落地见效,以改革的新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今年6月23日,自治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商事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传递信息:自2014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业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全局到局部,自治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和中央部署要求,以顶层设计的思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大刀阔斧、攻坚克难,以“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的智慧运筹帷幄、总揽全局,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严明责任、狠抓落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奋力前行,积厚成势。
“内蒙古重大改革梯次接续、前后衔接、有序推进,确保了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实效性,呈现出改革向纵深推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成效显著的良好态势。”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付东梅指出。
三项改革蹄疾步稳
在世界著名四大优良草原之一——锡林郭勒大草原腹地,锡林郭勒大庄园肉业有限公司牛羊肉精深加工项目正在开足马力生产。
“项目已于2016年9月19日试生产,累计完成投资5亿元,屠宰加工5.5万只羊。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32.2亿元,年缴纳所得税7866.7万元,创造就业岗位2000个。”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逐梦征程,离不开伟大精神的激励与支撑。2014年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来这里考察,提出要加快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步伐,探索一些好的办法,帮助农牧民更多分享产业利润效益,真正同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
按照总书记的嘱托,锡林郭勒盟一手抓产业转型,一手抓深化改革。大庄园公司的变迁就是一个佐证。2016年9月,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来这里考察后的第二个星期,大庄园公司二期工程正式启动。
自治区农牧业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治区已经建立5种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分别为股份合作型、订单合同型、价格保护型、服务协作型和流转聘用型。通过利益联结,有效缓解了农牧民卖难,促进了农牧民增收,推进了产业规模化经营,促进了龙头企业提质增效。目前,全区有210多万农牧户进入产业化经营链条,81%的规模以上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农牧民人均从产业化中收入近5000元。”
“顺山倒嘞……”2015年3月31日,随着最后一声采伐号子在林海响起,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持续63年的木材生产作业画上了句号。
两年后,我们欣喜地看到,停伐后的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务林人,依托独有的地域特色及丰富的森林、冰雪资源,找到了转型发展之路。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内蒙古的改革步伐从未停歇:制订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改革了生态保护管理体制;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林区全面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从开发利用转入全面保护。
据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内蒙古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双增长”,森林面积达到3.73亿亩,居全国第一位;活立木蓄积量增加1.2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1.03%。目前,全区5大沙漠周边重点治理区域沙漠扩展现象得到遏制,2.6亿亩风沙危害面积和1.9亿亩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初步治理,近8000万亩农田、1.5亿亩基本草牧场受到林网保护。
2017年4月25日,首趟从俄罗斯至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的中欧班列顺利抵达。由此,内蒙古首次实现中欧班列重载返程、有来有往。
今天,经内蒙古满洲里口岸出境的中欧班列已达27条。主要集货地包括苏洲、天津、武汉、长沙、广州、沈阳等60个城市,涵盖西南、华南、华东、东北等多个区域。是全方位幅射互联全中国的便捷高效通道。
创新中俄蒙合作机制,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近年来,内蒙古找准与俄蒙合作的利益共同点和交汇点,加快构建互利共赢的利益分配格局,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创新同俄罗斯、蒙古国合作机制实施方案》《建设向北开放桥头堡和沿边经济带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深化同俄蒙经贸合作和人文交往的意见》。通过政策落实,内蒙古同俄蒙合作水平不断提高,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内蒙古对俄、对蒙进出口贸易额实现年均两位数高增长。
“目前,全区基础设施综合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各口岸一直保持承担中俄间陆路运输的60%和中蒙间货物运输的90%以上水平。2016年各口岸进出境货运量达到7800万吨,中欧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行,班列达到1119列、过货量超过8万标箱。”自治区中俄蒙合作研究院副院长刘兴波兴致勃勃地告诉记者。
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
2016年6月8日,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呼和浩特市潘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侯振华颁发了全区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以前,企业办证要跑6个部门,提交20多份申请材料,全部办好大概要花半个多月的时间。‘五证合一’后,我只在一个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分分钟就办好啦!”侯振华说。
从这一天起,呼和浩特市等全区7个城市先行先试“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8月31日,这项制度在全区全面实施。
自治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该项制度的实施意味着企业以后办证只需要跑工商一个部门,不再缴纳相关登记费用,真正实现轻装上阵。
2015年以来,内蒙古先后推进实施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目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巴彦淖尔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等试点地区已经实施了涉及多个部门多个涉企证照的合并办理,最大限度简化了企业办事程序。同时,完成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
商事制度改革点燃了内蒙古人创业的激情。截至目前,全区实有市场主体181.69万户,比改革前增长36.29%,平均每个工作日有超过1000个市场主体诞生。
商来制度改革只是“放管服”改革的其中一环。去年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府服务水平,“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落实简政放权各项措施。梳理各类审批事项,做到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下放的全部下放、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真正落实到位。
——大力简政放权。认真比对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取消2项由我委实施的行政许可。全面梳理自治区发改委各类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2项,其中,取消10项、下放2项;2016年,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行政审批事项19项,其中,取消1项、下放8项、委托管理10项。
——规范中介服务。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项目核准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内发改费字[2016]909号),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
——简化审批流程。联合自治区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银监局下发通知,取消同意企业投资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路条”)。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999号)要求,取消18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按照国务院《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要求,将项目核准前置要件缩减为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以及重特大项目环评“两项半”。
——精简收费审批。改革“一事一审批”的管理方式,收费项目全部按部门、行业、类别统一审批,把“零售”式的审批方式转变为“批发”,统一了标准,提高了效率。放开部分行业收费审批权限,按照国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的总体要求,放开铁路客货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学历民办教育机构收费等共计67项价格和收费项目;将属地性较强、地方政府能够有效管理的出租汽车运价、垃圾处理费、普通高中合作办学学费住宿费等授权盟市或旗县(区)人民政府管理。
供给侧改革初见实效
“2016年,自治区通过实施多项降成本举措,企业享受到了政策福利,已实现‘轻装上阵’。全年可为企业减税降费630亿元左右。”日前,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
降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重点任务之一,2016年内蒙古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做好降成本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工作进一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按下降成本快捷键。全区重点通过降低企业税负、涉企收费、融资、制度交易、用工、用能、用地、物流成本,以及加快资金周转、鼓励内部挖潜10个方面推出49项措施,推动企业减负增效。2016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较年初降低1.4元,比全国低1.99元。
在降低企业税负成本方面。2016年,自治区扎实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全区试点纳税人净减税15.7亿元,原增值税行业增加抵扣减税45.2亿元,合计减税60.9亿元(注:上述税负变化不含建筑业、房地产预征率因素影响减收情况);通过推进资源税改革,全区资源税完成88.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2亿元,下降0.2%;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全年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约406.8亿元。
与降成本改革相协同,“三去、一降、一补”工作在内蒙古扎实推进。2016年,自治区上下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科学运用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去产能方面。制定煤炭行业和钢铁行业化解过剩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确定了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实施减量化生产、引导资源整合等施策重点,组织各盟市与自治区签订了钢铁、煤炭化解产能责任书,细化目标任务。2016年,全区退出330万吨煤炭、291万吨钢铁产能。
去库存方面。制定出台了《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稳步发展的意见》,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实施激活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房屋租赁产业,调整房地产用地结构,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2016年,全区商品房可售面积下降13.9%。
去杠杆方面。出台自治区去杠杆工作实施方案,引导规范各类融资行为,优化信贷结构,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发行政府置换债券,积极化解各类债务风险。2016年,全区新增贷款2220亿元,企业直接融资1280亿元,新增新三板企业34家。2016年底,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6.77%,不良贷款率3.81%,分别比上年年末下降0.11个和0.55个百分点。
补短板方面。制定出台补短板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实施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科技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现代农牧业、民生保障、公共服务9大类专项45项工程。2016年,全区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1.3%,高于全国平均13.9个百分点;各级财政民生支出29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5.8%。
改革永远在路上!新的征程,肩负改革新使命的内蒙古将一往无前再发力,用改革新成果谱写出北方风景线上动人乐章。(记者 李永桃)
【点评】
以重点突破带动改革的整体推进
2014年以来,内蒙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坚持把全面深化改革摆在重要位置,谋在新处,改在真处,抓在实处,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用改革的思路打开局面,形成了一批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改革亮点,随着改革红利的持续释放,市场活力不断激发,全面深化改革成为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2017年,内蒙古全面深化改革,仍需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抓好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内蒙古自治区先行先试的三项改革任务和党中央明确的重要改革任务、地方破解发展难题迫切需要的改革任务、同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改革任务,特别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以重点突破带动改革的整体推进。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围绕建设效能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强化规划、政策、标准等对重大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引导,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建立放管结合的管理体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保留的审批项目实行目录清单制度,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依法公布审批事项、程序、流程、部门和结果,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和公开化。围绕理顺职责关系和职能边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深化党政群机构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适合不同类型单位的绩效考评体系。围绕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税收、土地和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政策,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围绕提升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和节约公共支出,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深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产权市场。深化农村牧区土地、林地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式。加快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方式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收益分配等配套制度改革。创新国有林场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非公资本进入金融、能源、运输、公共事业及传统自然垄断行业、特许经营行业,细化扶持举措,加强政策落地。加快中小微企业公共孵化和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形成若干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培育一批有活力、能创新、善协作、带动就业强的中小企业集群。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深化社会民生领域改革。进一步取消下放人口户籍行政审批事项,保障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同工同酬,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健全就业援助机制,建立起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金融征信为重点,经济领域征信为基础,开展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扶贫体制机制,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和“三到村三到户”要求,深化京蒙扶贫协作,加大对口帮扶、定点帮扶力度,因户因人施策,提高脱贫成效。严格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和贫困退出机制,用好考核“指挥棒”,兑现脱贫“军令状”。(作者付东梅系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