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益阳市食药监部门在组织干部职工奔赴防汛抗灾一线,切实加强防汛抗灾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防汛抗灾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湘食药监办〔2017〕69号)精神,着力加强对防汛抗灾期间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店、集贸市场、食品经营店,保障防汛抗灾期间常用药品及卫生防疫药品供应,严禁销售使用洪水浸泡污染的食品、药品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指导并监督企业对问题食品药品进行销毁,切实保障了灾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资阳区:面对突降的暴雨和严峻的防汛形势,资阳区食药监局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汛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该局在加大日常监管的同时,印发汛期食品安全要点等宣传资料,积极提醒城乡居民注意汛期饮食安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方便群众咨询和投诉举报。同时,加强与辖区食品药品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的联系,建立微信工作群,提醒各涉食药单位汛期注意事项并要求每天上报情况,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赫山区:连日来,赫山区遭受强降雨天气,从6月30日开始,赫山区食药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职,加大汛期食品药品监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该局加强灾后食品安全宣传,发布食品消费安全提示,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情况,确保了防汛期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安化县:面对严峻的雨情、水情和灾情,安化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提早预警,快速响应,果然采取措施,筑牢安全屏障,确保防汛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6月29日、30日两天大雨,河水激涨,该局及时研究部署抗洪救灾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出台《关于做好防汛抗灾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该局执法人员按照分片包干区域网格化监管模式,逐乡镇、逐村组对受灾群众安置点集体用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宣传指导。对灾情严重地区的粮、油、蔬菜、肉类及饮用水等食品实行地毯式清查,排查饮用水源污染、食品药品污染情况217批次,严防质量不合格的食品药品进入市场;督促凡被洪水淹没的餐饮企业,一律暂停经营,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经验收合格后才能重新营业,禁止销售被洪水淹没过的食品药品和过期、霉变食品药品。截止7月4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69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247家,指导督促122家受灾企业安全转移,29家受灾企业对受损的食品药品和原辅料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桃江县:在全力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同时,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加大汛期食品药品监管力度,确保了汛期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一是要求经营者对经营场所必须进行全面消毒后方可营业,对汛期受淋、受潮、受浸的食品及时处理,并指导食品经营者做好汛期食品及商品的采购、存储,确保商品质量。二是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力度。针对夏季食物易霉烂变质的特点,将米、面、油、食盐、蔬菜、肉制品、豆制品等确定为汛期食品监管重点。加大了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巡查,检查是否销售水淹变质食品,是否贩卖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及肉类制品,坚决杜绝过期、变质、破损的食品在市场上销售;加强对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严防其使用浸泡变质食品原料,杜绝食源性疾病发生。三是切实加大药品监管力度。加强对救灾所需的抗菌药、急救药和有关药械以及基本药物的稽查和抽验,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市场。加大对受灾地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药品的储存、运输环节进行专项检查,严禁变质的药品和因潮湿霉变失效的药品流入市场。做好救灾急需药品供应,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向灾区供应急需药品、医疗器械,满足防汛需要。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汛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安全饮食,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目前为止,该局共检查食品药品相关单位和企业50余家,收缴不合格食品16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
南县:为确保辖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积极响应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号召,加强汛期食品药品监管。该局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汛期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对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检查,防止被洪水浸泡的食品、食品原料进入市场。自7月1日以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1500户次,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该局积极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3000余份,并通过本局微信平台、门户网站,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醒广大群众不要饮用受污染水源,不食用被洪水浸泡受污染的食品,防止病菌感染,严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