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有媒体曝光了上海静安区巨鹿路上一处优秀历史保护建筑被完全拆毁,改建为一处貌似现代风格建筑的消息。经多方了解,此处建筑几年前被一个私人业主以8000多万元价格买下,这个业主为一个90后海归女孩,其母亲在对这处工程进行照看。目前,静安方面已经介入调查,责令其立刻停止修建新建筑,并对老建筑进行复原。(6月9日 东方网)
就在几天前,南京百年文保建筑浦镇火车站,遭到一剧组私自拆改。南京浦口区文物保护部门介入后,当即叫停该剧组拆改行为,并对该剧组行政处罚20万元,要求其根据法律规定程序复原被破坏的建筑。短短时间内,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南京,一处处文保建筑被私自拆改,作为文物保护部门难道就毫无察觉吗?这暴露出当前一些地区的文物保护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实等问题,同时在文物保护方面带有明显的功利性倾向。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显示,我国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数量达76万余处。不过普查结果同样显示,近30年来消失了4万多处不可移动的文物。2014年,国家文物局选择的10个县区文物消失速率进行遥感监测后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平均消失率达4.7%,呈加快趋势。
保护是为了更好传承,可是在一些地区,只注重经济效益,只看重眼前利益,对于一些能够带来收益的文物进行重点保护,重点修缮;建公园,立牌坊,连招牌都是烫金的。而有的文物,则像是“没人疼的弃儿”。笔者曾看到有一处唐代石塔建筑被荒草环绕,该建筑还属于全国重点保护文物。没有隔离栏,没有警示牌,游客可以自由攀爬。不禁感叹,“同塔不同命”,同样是唐代建筑,同样是全国重点保护文物,西安大雁塔却是另一番景象。
文物承载的是一份情感,一段记忆,它们具有地域文化特性和不可复制性,一旦毁了,根脉就断了。有人曾如此论述文化遗产的意义:“当历史的尘埃落定,许多喧嚣一时的东西都会烟消云散,惟有优秀的文化会长留世间,给人以思想的启迪、心灵的温暖和精神的慰藉。”
保护文物,必须怀有敬畏之心,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理念,摒弃功利性思维,不以经济价值决定保护价值,不以区位远近决定保护力度强弱,强化督查,强化责任,让一代又一代人能够读懂过去,读懂历史,读懂我们为什么出发。
文/杨元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