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6日电(刘文婷) 5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在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举行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六一”儿童节主题活动,检验监管司孙文康司长号召我国消费者关注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工作,并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据了解,2016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对40起存在缺陷的进口消费品实施了召回,涉及的缺陷消费品累计约114.32万件,其中儿童用品11起。
“什么是召回制度?哪些算缺陷消费品?”在宣传现场,作为技术专家的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马强博士,针对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流程及儿童缺陷消费品召回案例向作为学生代表的北京市第二中学亦庄学校的师生们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通过现场问答、实验室参观等方式让学生了解我国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的相关情况。
马强表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消费品已进入大规模的批量化生产,行销范围升级至全世界,对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贡献巨大。然而,由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合理安全要求,将致使流通中的消费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健康安全风险。而这些风险给少年儿童带来的伤害与成人相比则更加严重。
召回缺陷消费品是消除风险、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的重要手段。据了解,我国于2015年发布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了第一批实施召回管理的消费品目录以及召回的相关规定。由于进口消费品的特殊性,质检总局发布了《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受理工作的公告》,明确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监管司负责缺陷进口消费品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工业与消费品风险评估中心(风险评估中心)承担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的技术服务工作,并负责受理企业的召回申请。
值得关注的是,标识不清或中文说明缺失这样的标签问题成为缺陷进口消费品的主要问题之一。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孙文康司长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标识存在问题使消费者不能正确使用产品,导致消费品存在缺陷,而这也是近几年来国家质检总局“老生常谈”的一大问题。
标签作为消费品的身份证明,是向消费者说明有关产品特征、成分和功能的主要载体,也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很多进口消费品的质量安全风险不仅来自于产品本身,同时也来自于产品标识。”孙文康指出,中文标识和使用说明书直接关系到消费者能否正确使用产品,作用至关重要。尤其是针对儿童等敏感群体,不正确使用可能带来难以想象的危害。
与此同时,孙文康呼吁,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购买消费品时需关注标签上的中文信息,将标签置于与产品质量安全的同等高度。
最后,他也提醒消费者,要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了解境外市场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与我国相关标准存在差异,不要盲目消费。如若发现问题,可及时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工业与消费品风险评估中心的网站(#)、邮件、电话或向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反映进口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