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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为大美湘潭建设描绘新蓝图

来源:红网 作者:曹维 谢文杰 编辑:刘惟烜 2017-05-02 17: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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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5月2日讯(记者 曹维 通讯员 谢文杰)4月27日,由国家住建部主持,国家13个部办委参加的城市总体规划部际联席会议第68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湖南省湘潭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6年修改)》(以下简称《总规修改》)提交联席会议进行审议和评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易小林,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英杰,湘潭市城乡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唐煜参加会议并汇报相关工作。

  《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于2010年2月5日获国务院批准。该规划实施以来,对引导城市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有效的指导和推动作用。随着地区经济不断发展,湘潭市2010版总体规划的实施面临新的形势与要求,启动了相关修改工作。《总规修改》依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抓国家、区域战略发展带来的新机遇,结合湘潭市当前城市发展的新背景、新趋势。特别是亟待进一步优化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这一要求,以“生态优化、区域协调、创新驱动、品质提升、实力发展”的思路,重点对区域协调、城乡空间格局、中心城市用地布局、支撑系统、实施管控等进行修改完善。

  本次联席会议上,国家部办委的领导、专家对 《总规修改》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原则同意修改成果,同时强调湘潭历史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湘潭是红色革命阵地,革命文物保护需细化分类和细化保护措施,以及一些未定级文物需明确保护管控的要求。

  《总规修改》由湘潭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编制,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执行编制。本次修改于2015年3月正式启动,《总规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制单位向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及县市区、园区进行了多次协调、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并经过《总规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制单位的多次修改编制,2017年4月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审批《总规修改》的请示和成果。《总规修改》结合实施评估发现的问题和2030年远景战略构建的目标,明确“四项延续,五项修改”的核心工作内容。四项延续即延续城市性质、延续城市规模、延续城市发展方向、延续规划年限。五项修改即深化区域协同、调整城乡格局、优化用地布局、完善支撑系统、强化实施管控。五项修改更是核心工作的重点内容,修改内容涉及总体布局、交通、生态保护、城市职能、空间结构、公共服务、用地比重等领域的调整。

  唐煜表示,下阶段将按部级联席会议的要求迅速完善总规修订成果,及早上报国务院以尽快获批。湘潭市城乡规划系统全员将以此次总规修改获批为契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的发展战略创新实干、担当有为,不负城乡规划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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