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日前印发《“十三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提出要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按照“互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理念,拓宽追溯信息平台应用,扩充监测、执法、舆情、应急、标准、诚信体系和投入品监管等业务模块,建设高度开放、覆盖全国、共享共用、通查通识的智能化监管服务信息平台,并选择苹果、茶叶、生猪、生鲜乳、大菱鲆等农产品统一开展追溯试点。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自然就成了天大的事情,特别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吃得好、吃得安全更是备受关注的大事。仅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不少代表委员围绕食品安全提出各种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瑞爱就提出,利用票据追踪有利于解决原料质量的管理和监控,此外还应该加大检测平台建设、推动监测工作前置,加快实现农产品二维码全程溯源。一种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流程繁复,任何一个环节的质量管控疏忽,都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就此而言,一个全流程的管控体系就显得非常必要,它不仅能进一步明确各个流程环节的责任,而且还能够确保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快速查找症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风险危害的扩大化。
目前,关于可追溯性国际上尚无准确定义,但就通俗意义理解来说,建立可追溯机制,实际上就相当于给每个农产品建立了一份“履历”,由此可以对其生产、加工和销售等各环节流向及时监控,并且在必要时进行召回。不过,这只是流程环节上的监管,参考其他国家的一些经验,要让农产品追溯制度形成约束力,首先要形成对应的准入机制,从而形成名副其实的源头控制。早在2002年,欧盟就建立了对牛及牛肉制品的可追溯机制,明确规定从2004年起在欧盟范围内所有销售的相关制品都能跟踪和追溯,否则就不允许上市销售。随后几年,这种追溯制度又扩大到欧盟范围内的水产品。由此来看,准入是追溯的前提。
其次,要让追溯机制切实发挥作用,还需要“标准化”。这应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按照统一标准来管理生产、加工、包装、存储、运送和销售等的各个环节,如果供应链中上下游之间发生冲突,那么追溯的信息链就会断裂。这就要求出台统一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的编码标识、信息采集、平台运行、数据格式、接口规范等关键技术标准和主体管理、追溯赋码、索证索票等追溯管理制度。二是管理层次的“标准化”对接。在我国,农产品、食品管理实行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模式。简单地说,是一种农业、质检、工商、卫生等协同作战的“多头模式”。因此,一套行之有效的追溯机制,还在于部门之间的打通和密切配合。
第三,要让追溯机制成为倒逼力量,最关键是辅之以责任机制。一方面,是惩罚机制。追溯机制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对各个环节的监控来确定不同主体的责任。因此,一旦追溯到问题的发生环节,就必须落实相应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否则就不会督促相关方面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是信用机制。应该充分意识到,建立追溯机制尽管会增加各个环节生产经营者的投入成本,但这种机制同时也有助于彰显企业诚信负责的态度,从而有助于形成品牌。反过来,这种信用机制同样也要求企业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真实准确记录。
可以预期的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以及大数据管理应用的日益普及,实现对农产品质量的有效追溯并不存在太大的技术上难题,重要的是在管理和执行上下功夫。只有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法律制度,加快推动形成上下贯通、相互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才能真正确保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