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日前,湖南公布了省、市两级“河长”名单。记者从长沙县水务局获悉,今年长沙县将全面推行“河长制”。
按照《长沙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长沙县将坚持流域与行政区域相结合,全面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镇(街)、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任“总河长”“副总河长”,县、镇(街)、村(社区)分设各级“河长”。
“我们目前主要是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职责职能,完善工作机制等,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抓督促检查,抓考核问责。”长沙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方案还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长沙县将力争到2020年,实现浏阳河、捞刀河及其主要支流防洪保安能力明显增强;河湖常年保持环境整洁;入河湖排污口得到有效截污整治;工矿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治理;涉河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