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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地方谈】商事制度改革重在放、管到位

来源:红网 作者:谭浩俊 编辑:夏熊飞 2017-03-12 0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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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就业的一个重要措施。主要的内容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包括“放管服”三个方面:所谓“放”,去年主要是在市场准入便利化方面,在“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基础上,实现了”五证合一”,包括社保证和统计证。

  商事制度改革,是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并力推的一项改革。特别是上海自贸区“证照分离”的试点,更是为商事制度改革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为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一定程度上,商事制度改革已经走在了许多领域改革的前面,为其他领域的改革提供了示范和导向作用。其提出的“放管服”三个方面,也完全符合商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取向,符合市场经济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商事制度改革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做出了大胆探索,也找到了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能够对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等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能否从根本上发挥商事制度改革的作用,使“放管服”三个方面有机结合,产生最大效率,则是下一步工作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

  事实也是如此,在以往的改革中,很多也都在形式和内容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所制定的改革方案也完全符合市场化要求、符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目标。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却问题很多,效率不高,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比较严重。表现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就是放、管能否完全到位,能否像方案设计的那样,真正成为商事制度改革的出发点、落脚点、着力点。如果放、管不能到位,改革就有可能成为摆设,成为走过场。而放、管毫无疑问是商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也是商事制度能否真正在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中发挥作用的关键。

  放,无疑是商事制度改革最急需做好的一项工作。因为,政府运行效率不高,企业负担沉重,居民创业意识不强,很大程度上就与政府在放权方面的力度不大、工作不到位有关,与过度注重事前审批、事前审核、事前管理有关。也正是因为事前的门槛过高、程序过于复杂、关卡过多、收费项目过滥,才直接导致企业的负担沉重,居民的创业热情不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这就预示着,商事制度改革必须在如何放权方面有实质性突破、根本性动作。据悉,到目前为止,企业拿到营业执照,前置审批还有34项,后置审批按大类算将近300项。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只能“无照经营”。因为,拿到一个证,实在太不容易。可见,在放的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只要放不能到位,商事制度改革就永远都在路上,永远没有改革到位。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就算放的方面到位了,是否就意味着商事制度改革已经到位了呢?也不是,权放足了以后,还有一个管的问题。所不同的是,这里所说的管,不再是过去的事前管制,而是事中事后监管。因为,放的力度大了,范围广了,企业的自由裁量权大了,管的要求就提高了,难度也增强了。而这,恰恰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的方面。要知道,一旦放到了位,管不到位,新的问题就又发生了。譬如食品安全问题,如果事中事后监管不能及时跟上,不能跟进到位,广大居民的“食”就没有保证了。这些年来,食品领域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产生的社会影响也是比较大的。原因应当在于,监管不到位,监管错位和失位。

  从总体上讲,在商事制度改革问题上,只要放管到位,改革就可以说基本成功。至于有关方面提出的“放管服”三个方面,只要前两个方面做到和做好了,服务方面也就不会有太大问题。对企业来说,关键还是要看能否不能按照市场经济要求组织生产经营,而不受权力的制约和影响。如果在此基础上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再高些,自然更好。没有,也不会产生太大问题。

  文/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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