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贷款、买房、装修,个人信息被来回倒卖泄露,很多人都曾遭遇或正在遭遇。
目前,我国在个人信息应用与保护方面没有形成专门的“法制体系”。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和委员关注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呼吁立法进行保护,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代表建议
加大惩治打击侵害个人信息犯罪
“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公民个人信息正被各行各业使用和存储,在给人们生活与工作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全国人大代表廖仁斌表示,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已经迫在眉睫,他拟定《关于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呼吁相关部门能迅速落实保护工作。
“大数据信息时代下,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不仅事关人民生活幸福,更是保障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廖仁斌呼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体系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首先需要提升公民安全防范意识和主动保护能力,避免个人信息直接受到侵犯。”具体如何操作?廖仁斌建议通过各种宣传和教育手段,让公民意识到个人信息被侵犯的危害性和不可逆性,不轻易、不过度对外提供个人信息。提升公民对通讯诈骗、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识别能力和应对能力,并同步提升公民的维权意识。同时, 软件从业者的安全技能和责任意识也需要提高,这样才能减少恶意窃取安全事件发生。
“在司法制度上,也要加大惩治打击力度,遏制日益猖獗黑色产业犯罪态势。“廖仁斌建议,相关部门应在立法、司法环节加重对侵害个人信息犯罪的刑事量刑,尤其是加重对个人信息非法采集、非法获取、非法软件设计、非法销售、非法购买等源头侵害行为的刑事量刑,从源头堵住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
委员提案
个人信息泄露,应追究采集单位责任
“公民个人信息频频被泄露,这不仅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建设。”全国政协委员杨维刚建议,应加快公民个人信息应用与保护立法。
杨维刚建议,首先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及内容,出台个人信息采集的规定与指导目录,明确个人信息采集的内容,特别是规范网络服务提供者收集个人信息。个人信息采集主体,应依照法律规定保障个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告知信息收集的主体、范围、目的和用途等,并提供清晰简明、有效可行的选择机制。同时,应提醒个人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个人信息保护,降低信息泄露风险。
此外,促进依法使用与保护个人信息,明确个人信息处理原则和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加工、转移、使用、屏蔽和删除等行为。个人信息管理者要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建立个人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个人信息管理责任,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对个人信息保护必须强化。”杨维刚强调,当前我国个人信息泄露多是个人行为,处理的也主要是个人,对单位的处理较少或不处理。建议个人信息应用与保护过程中出现失职、违规或违法时,应当同时追究个人信息采集主体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此外,针对不同程度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和追责条款,为追究失职与违法者的责任提供法律依据。■特派记者 李琪
建言献策
出台减负增收举措
为实体经济“补血”
本报3月7日讯 近年来,我国实体经济经营环境趋紧、下行压力加大,导致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低端过剩、高端不足的结构性矛盾突出,特别是效益严重下滑,出现了“办厂不如买房,投资不如投机”的现象。如何缓解这样的境况?全国政协委员、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傅军建议,国家应出台更好的措施,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傅军表示,以新华联集团为例,由于有色金属市场持续低迷,投资的矿产开采与冶炼业始终在亏损的泥潭徘徊。在实体经济加速“空心化”的同时,虚拟经济却是在插翅腾飞。由于投资时限短、回报率高,社会资本纷纷“脱实向虚”,众多企业不惜“弃实投虚”,让实体经济严重“失血”。
“进一步降低实体企业的负担,特别是要降低税负。”目前实体企业的成本居高不下,傅军建议国家在“六降一提一鼓励”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全力打好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人工、税负、社会保险、财务、生产要素、物流等成本“组合拳”,全面减轻企业负担,并加快构建扶持民间投资的财税支持体系,通过财政补贴、税收抵扣、贷款贴息、加速折旧等多种支持方式,提高实体经济投资回报。
其次要解决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建议银监会建立银行支持实体经济效果的监管与考核体系,鼓励银行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并且持续让利。
■特派记者 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