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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治理10类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楠 编辑:余艺丹 2016-12-16 09: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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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4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推进会在湖北宜昌举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潜规则’问题是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源头,是导致食品安全满意度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某些食品产业口碑不好、消费信心低迷的罪魁祸首。因此,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必先治理‘潜规则’。”

  工业酒精生产白酒等10类“潜规则”将定向打击

  “十三五”食品安全规划送审稿中提出重点治理10类危害食品安全“潜规则”,包括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使用工业酒精生产酒类食品、使用工业硫磺熏蒸食物、违法使用瘦肉精、食品制作过程违法添加罂粟壳等物质、水产品违法添加孔雀石绿等禁用物质、生产经营企业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保健食品标签宣传欺诈。

  据了解,随着食品生产经营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食品生产经营领域重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日渐减少,而源头污染风险相对集中地叠加体现在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成为重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主要来源。从城市食品安全来看,食品安全的源头主要在本地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遍布城乡的“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者。

  “摸清底数”是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基础,查清问题是精准治理的前提。腾佳材表示,“各地要在日常监管、抽样检验和比对分析中提高问题发现率,为精准治理选准选好‘靶子’。对于一些共性问题,要在摸清查准底数和问题基础上,实施精准治理。”

  滕佳材认为“抓好城市食品安全,必须从本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市场以及‘三小’这些源头治理入手,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 他还说,从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看,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业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占人们日常消费80%以上,农残兽残、重金属污染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问题。各地要精心组织农业部门、畜牧水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等部门,协同建立相互衔接配套的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机制,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

  滕佳材说,各地要围绕人民群众和社会反映强烈的肉菜等重点品种和突出问题,加强抽样检验,整治和规范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群众长期反映的食品“三小”等业态,要稳步做好优化提升工作。针对假劣食品向农村、学校周边转移等新动向,各地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农村、社区和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力度。

  创新创优 实施“一城一策”

  食品安全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治理过程。“一城一策”创新经验叠加,可以形成一套丰富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智库。滕佳材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探索深度实践创新:

  第一,聚焦重点问题,加快创新试点进程。各地需要因地制宜,就地方某一重点领域或突出问题作深入研究探索,或者就执行更高更严食品安全标准、职业检查员队伍建设、检查检验信息公开、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到人等政策试点先行先试,顺时顺势而为,趟路子、树标杆、出经验,以点带面,示范带动食品安全社会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

  第二,聚焦特色产业,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各地可借鉴湖北宜昌、山东威海等地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同时,助力食品供给侧结构改革,促进地方食品产业更好更快发展。

  统计年报显示,我国2015年规模以上不含烟草的食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0.41万亿元,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9.43%,如此强大的食品产业也值得各地政府认真研究和规划发展。

  第三,聚焦资源瓶颈,各地要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实现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有效对接、一键贯通、自动流转、数据共享和全程追溯,助力提升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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