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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成果纪实

来源:新华社 作者:朱基钗、罗宇凡 编辑:何冰 2016-12-09 23: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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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 题:天网恢恢 虽远必追——我国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成果纪实

  新华社记者朱基钗、罗宇凡

  腐败是世界性毒瘤,是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

  12月9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反腐败日。中央纪委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我国已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442人,追赃金额85.42亿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国内重拳反腐的同时,大力推进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积极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推动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大批外逃分子被缉拿归案,一张反腐“国际天网”正在织就。

  “百名红通”37人落网 追逃追赃快马加鞭

  11月16日下午3时许,一架从美国飞来的航班在北京首都机场降落。

  “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走下舷梯,历时13年、辗转多国的逃亡生涯宣告结束。

  这位曾经表示“死也要死在美国”的“头号红通”归案,在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进程中刻下新的印记。

  2015年4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红色通缉令。“百名红通”一经发布,就引起海内外高度关注。

  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中已有37人落网,其中,今年以来落网19人。海外不是法外,外逃不是出路。追逃“百名红通”人员只是海外追逃追赃工作的一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将其纳入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步伐不断加快、力度不断加大、成效不断凸显。

  2014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立,由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8个与追逃追赃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组成。

  打破“九龙治水”局面,一个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协调运作机制建立起来。

  2015年4月,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下,“天网”行动拉开帷幕。

  该行动由多个专项行动组成:公安部牵头开展“猎狐行动”,重点缉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和腐败案件重要涉案人;最高检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重点抓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中央组织部会同公安部开展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专项行动……

  从“天网2015”到“天网2016”,行动接续开展。兵分多路、同步发力、整体推进,剑锋所指,对外逃腐败分子形成前所未有的震慑。

  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我国已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442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97人,追赃金额85.42亿元人民币。今年1至11月,追回外逃人员908人,追赃金额23.12亿元。

  “国际天网”越织越密 反腐外交打开新局

  今年9月,世界瞩目的G20杭州峰会举行。在峰会取得的丰硕成果中,除了经济议题,还有一项内容备受关注。

  G20各国领导人一致批准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

  这是我国积极开展反腐外交,推动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的又一标志性成果。

  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我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公约框架下加强反腐败双边多边合作。

  2014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第26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在中方推动之下,会议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

  今年G20杭州峰会通过的3项成果,特别是《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内容涉及拒绝腐败分子入境、建立个案协查机制、完善合作法律框架等多个方面,明确要求各国为追逃追赃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高级原则》开创性地提出“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重要原则,合作目标更加明确,合作措施和路径更加具体,把《北京反腐败宣言》变成行动。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9月23日,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在北京正式揭牌,这是第一个面向G20成员国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的机构,将为我国海外追逃追赃提供智力支持。

  瞄准目标,重点击破。

  9月19日,公安部对外公布“猎狐行动”工作组将浙江省公安机关通缉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从法国押解回国的案件,成为中法引渡条约生效后两国间首次成功引渡逃犯。

  9月22日,与加拿大正式签署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为追逃追赃工作提供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成为我国就追缴转移到境外的犯罪赃款对外缔结的第一项专门协定。

  11月21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基于JLG的中美反腐败合作机制日益完善,成果有目共睹。两年前中美在JLG框架内确定的5起重点追逃案件中,3起案件(包括杨秀珠案)所涉犯罪嫌疑人回国自首,其余2起案件所涉犯罪嫌疑人在美国被逮捕或被判处监禁。

  随着与“重点”国家反腐败执法合作的不断加强,在那些所谓“避罪天堂”,外逃分子的容身之所正在逐渐坍塌。

  外交部9月底的数据显示,我国已与近60个国家签署了79项司法协助条约,与46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反腐外交不断打开崭新局面,我国在国际反腐合作中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不断增强。

  占据国际道义高点 腐败分子无路可逃

  11月16日,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网站发布中国接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一周期履约审议报告执行摘要。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审议机制安排,作为缔约国的中国,自2013年7月起接受履约审议。

  摘要积极评价我国反腐败的成功经验和良好做法。摘要认为,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的领导层更加重视反腐工作,展现出持续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更多腐败案件被成功起诉。

  ——敞开胸怀,充分自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2016年1月至1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共派出32个代表团出访43个国家和地区,接待35个外国代表团组和4个国际组织来访,签署和续签6个双边反腐败合作谅解备忘录,13次为54国、1个国际组织来访团组专题介绍中国反腐败工作,全年主办8场相关国际会议,出席13次各类国际会议。

  走出去、请进来,主动设置反腐败国际合作议题,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国际社会对我国反腐败和追逃追赃工作认识更加客观、评价更加积极、合作意愿更加主动。

  我国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和成果,占据了国际道义制高点。原本那些被某些国家捏在“手中的牌”,现在成了“手里的烫山芋”。

  ——着眼治本,不断“筑坝”,加强防逃制度建设。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目前一个全国联网、动态更新的外逃人员数据库已经建立;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护照管理、出入境审批报备制度;重拳整治“裸官”,做好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的抽查核实……

  “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体系建设更加完善,能力更加强大,国际环境不断改善,追逃成果不断扩大。我们的积极工作也在引领国际社会在追逃追赃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进行更密切的合作。”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说。

  天网恢恢,虽远必追。一张反腐“国际天网”正在拉开,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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