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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食药安全基层行】娄底:打通食药监管最后一公里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肖懿 编辑:闵美颖 2016-12-07 09: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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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016年,湖南省食药监部门在食品药品案件查处、基层站所建设人员配置、行政机构改革、食品检测体系建设、食药监管特色重点工程打造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日,记者跟随省食药监局深入娄底、永州、常德、郴州等8市深入采访,并从今日起陆续推出《湖南食药安全基层行》系列稿件,全面展示各地食药监管工作的特色和经验。

按照“一乡镇(街道)一所”原则,娄底市娄星区大科街道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

  红网记者 肖懿 娄底报道

  自2014年湖南省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娄底市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改革进度节点,于2016年6月底全部改革到位,均按“一乡镇(街道)一所”原则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市级、县市级、乡镇(街道)三级食药监管系统形成了权责明晰、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打通了食药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娄底市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食品安全监管由“九龙治水”转为“二龙戏珠”的局面,原来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部门分别承担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监管职能成建制地划归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呈现了市、县两级机构全部单独设置、中心城区垂直管理、市县乡三级监管事权明晰的特点。

  娄底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以一乡一所的模式建立食品药品基层监督所,由乡镇政府(街道办)提供办公场所,实行食药监局与乡镇政府(街道办)双重管理模式。此次体制改革,全市新划转(进)人员397人全部到岗到位,57个基层监管所按一类基层监督所配备人员5人,2类监管所配备人员4人,三类监管所配备人员3人的原则,解决了人员编制。村(居)也逐步建立了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延伸到了村组。

  娄底所有基层乡镇(街道)监管所已实现有监管机构、有明确职责、有工作制度、有办公场所、有财力保障、有监管人员的“六有”目标,基本落实了“四有二责”的工作要求,打通了食品药品监管“最后一公里”,一支业务娴熟、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的监管队伍正逐步建立。

  为避免食品药品监管权责交叉与盲段空白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负责原则,娄底将风险高、潜在性危害较为突出的行业与单位归市级直管,将风险较低、潜在性危害较低的行业与单位归县(市)、分局和监管所监管,做到日常监管覆盖率、执法痕迹化率、问题跟踪整改率、发现的违法案件查处率、投诉举报处理回复率、从业人员依法培训率的6个100%,确保监管不留“盲区”,形成了统一协调、有序高效、全程无缝监管的工作格局。

  2016年9月,娄底市食药监系统636名工作人员举行集中轮训工作,内容涵盖了“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抽样检验、应急处置等29个方面,通过多次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大力提升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监管所三级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依法办事能力、识假辨劣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等四大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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