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2015年,山西娄烦县扶贫部门又扶持独石河村50万元上养羊项目。村里从辽宁盖州买了555只优质绒山羊种羊,希望通过繁殖和卖羊绒脱贫。但等羊买回来,贫困户们又失望了。贫困户马月生,家里5口人分到了5只羊。“这就是扶贫?”马月生怎么也想不通,没过多久,他就把5只羊全卖了。一说起村民卖羊,张爱平就不住叹气:“村里和村民签了合同,约定只能繁育不能卖,可有的村民分到羊的当天就要卖,拦也拦不住,555只扶贫羊现在只剩下100多只。” (11月15日《人民日报》)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句话仿佛成为解决生存问题的根本信条。这不,娄烦县扶贫办就把这句话落实到实处,给全村每一位村名一头“扶贫羊”,希望通过繁殖山羊和买卖羊绒完成脱贫。然而,尴尬的是,五百头山羊刚牵到村民家里,山羊屁股还没有捂热,转眼间,就被村民卖掉了近四百头。干部给的“渔具”村民貌似不太中意,娄烦县扶贫工作也陷入尴尬窘境。
有人说,这是把扶贫干部的“好心当做驴肝肺”,笔者认为,其实不然。扶贫陷入窘境,干部责无旁贷。先不说扶贫干部因为图省事,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变成村民“普惠”,而导致扶贫对象核查不到位的事。只说扶贫的实施工作就有诸多考虑不周。扶贫工作是否切实考虑村民所需?“授之以渔”的扶贫方式是否只是个别干部的想当然?扶贫陷入尴尬,不是没有原因的。
第一,我想给扶贫干部提个醒,做事情不要太想当然。早在三十年前,中国人就知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改革开放的正确性也是实践检验出来的。然而,在改革的大潮流中,讽刺的是,现在的许多干部习惯想当然,做事情总是现在理论的高度,缺乏实践经验。娄烦县干部企图通过“授之以羊”的方法改变贫困就是彻彻底底的想当然。
的确,“授之以渔”是中华几千年的实践经验中得到的,与其给予可以吃的鱼,不如给予可以钓鱼的渔具,这样就能实现更为长久的可持续发展。事实确实如此,然而,类推到具体的扶贫工作中,可就不能照搬照抄了。照搬照抄引发的闹剧了不在少数,这不,正在发生的“丢书”闹剧,就是照搬照抄西方经验,没有经过具体因素考虑的结果。具体问题还要具体看待,如果把这次“扶贫”工作当做检验真理的方式,着实不妥,贫困的村民本来就困难重重,可经不起这没有经过实践的瞎折腾。行之有效的扶贫,要考虑到村民需要什么,村民有没有拿起“渔具”的多余劳动力?村民是否有相关的技术经验?等等,都需要切实考虑到位。
现在的人,遇到什么事,总喜欢找干部的责任。这是好事,政府干部人需要这样的监督与建议。但是,如果一味埋怨干部,显然也是不可取的,我们也应该学会反思。娄烦县这次扶贫工作的窘境,村民也有些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我想说的第二个方面。
比扶贫更重要的是“扶志”。物质上的支持解决的是一时的贫困,意识上的觉醒才是实现长久发展的应有举措。有些贫困人口,拿着国家的补贴,过一天算一天,补贴用光,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贫困,又成了社会问题。
这根本上,是他们的意识不够,眼光不长。拿娄烦县的村民来说,许多村民拿到羊后,直接换成了红彤彤的票子,即使他们有养羊的劳动力和技术,他们也不愿意耗费更多的心力在这个方面。“活在当下”是年轻一代的口号,反而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穷人要有穷人的底气,也要有穷人的志气,中国几千年来都知道这个道理,某些人何故在扶贫上就不行了呢?
“扶贫”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更是一个具体的工作,中国几千万贫困人口,各有其贫困的原因,干部要切实地深入到其中去,具体看待扶贫问题,才能做出行之有效的扶贫策略。大力扶贫的同时,我们不能忘记“扶志”,贫困人口需要志气才能实现长久发展。
文/巩汉语(湖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