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湖南将遴选出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9600余人

来源:红网 作者:张英 郑涛 编辑:刘飞越 2016-11-09 12:04:51
时刻新闻
—分享—

11月9日上午,“迎接党代会 建设新湖南”系列新闻发布会之政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召开。

10月15日上午,来自长沙两级法院的参考人员陆续走进长沙市法院首批入额法官遴选统一考试考点——长沙市实验中学。

  相关链接:湖南打造“靠得住、打得赢、过得硬”的政法湘军
       湖南平安建设成效显著 群众安全感大幅提升
       服务中心和大局 湖南政法工作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红网长沙11月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张英 郑涛)11月9日上午,“迎接党代会 建设新湖南”系列新闻发布会之政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召开。发布会介绍,湖南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田福德,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范运田,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罗永阳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姚伟红主持。

  湖南立足落实司法责任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重点改革,推动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司法队伍。法官检察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落实办案责任制,独立办案、独立负责。目前,湖南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法官检察官遴选全面开展,拟于近期遴选出全省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9600余人。深化公安改革,现代警务机制、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等重点改革项目有序推进。

  从2014年起,中央部署在全国分三批启动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湖南作为第三批试点省,于2015年启动司改试点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于今年8月12日在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省委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提出了方案体系,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等单位分别制定了系列配套文件,目前各项改革正在有序有力推进。

  一是制定了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方案。全省法官检察官总员额控制在39%以内,首批入额比例控制在36%以内。二是开展了入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由相关责任机关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代表组成的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于10月中旬分别举行了遴选考试,通过考试加考核的方式,拟于近期从全省12082名符合条件的法官检察官中遴选出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9600余名。三是制定了法院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完成了法官检察官职务套改。四是完善了司法责任制。实行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独立办案、独立负责,健全司法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司法监督制约。在15个县级检察院开展内设机构整合改革试点,15个试点院的222个内设机构被整合为102个,一线办案人员增加14.6%。五是启动了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管工作。计划于明年6月底前完成。

  随着司法体制四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将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检察官队伍,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将更加健全,法官检察官责权将更加明晰统一,地方对司法办案的干扰将不断减少,司法公正将进一步得到维护和保障。

  立足加强人权保障深化改革。全面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有力推动人权司法保障。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2014年改革启动以来,全省政法机关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导入率达87.3%;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推动问题化解。五年来,司法救助1.5万人3.2亿元。实行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深化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大力推进司法执法办案信息化,使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

  立足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改革。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实行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确保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把防范冤假错案作为司法底线,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省公检法机关建立健全排除非法证据规则、充分听取律师意见等制度机制,并出台错案责任追究规定。健全政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对各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强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将政法机关执法状况和案件评查结果纳入综治考评。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