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对于从严治党来说,不论是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还是反腐败斗争,都离不开有效的党内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造性的新战略新举措。发挥利器作用,巡视工作越加规范;创新组织制度,推进纪检机构全面派驻;加大问责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上重拳频出,形成了一系列的长效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 利器作用日益凸显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期巡视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指出,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必须有权威性,成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
“不能动摇山岳,震慑州县,为不任职”。截至2016年10月,中央巡视组完成了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第十轮巡视反馈情况也已全部公布。前十轮巡视,共巡视213个单位党组织。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一半以上是根据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查处;苏荣、白恩培、万庆良、武长顺等腐败分子纷纷落马;山西塌方式腐败、衡阳人大代表贿选案等都是经巡视发现;仅2015年,巡视组累计受理各类信访12万余件次,发现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000余件、“四风”突出问题400余件,督促查处450余名非中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2016年是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的决胜之年。截至今年8月份,中央一级巡视全覆盖任务已完成近80%。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2014年7月,十八届中央第四轮巡视,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覆盖;2015年6月,第七轮巡视,实现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全覆盖;2015年10月,第八轮巡视,实现对中管金融单位的全覆盖。
今年以来,中央先后启动了两轮巡视,其中包括对辽宁、安徽、湖南、山东、天津、江西、河南、湖北等8省份进行“回头看”。这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首次开展“回头看”。所谓“回头看”,就是再巡视,是“回马枪”。这一枪,要点中要害、枪枪见血。
10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的天津、江西、河南、湖北4个省市巡视“回头看”的反馈情况。目前,参与巡视“回头看”的8个省份中,辽宁、安徽、山东、天津均有省部级的“老虎”落马。
“中央巡视组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学好党章党规党纪,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监督全覆盖的目标。”今年6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在第十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发出动员令。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落上,巡视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有理由相信,巡视这柄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历经砥砺,定能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实现派驻全面覆盖 让监督无处不在
2014年12月,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监督50多个部门和单位。这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上是首次,具有里程碑意义。
派驻监督,作为中央纪委纪律检查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就是党内监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这是党内监督体制的重大改革,体现了所有权力都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的管党治党思路。
中央和国家机关权力集中、地位重要,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起着中枢作用。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越大,越容易出现“灯下黑”。强化党内监督,首先要把中央和国家机关管好。
2016年1月,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通知。中央决定,中央纪委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全面从严治党,再次迈出坚定步伐。
不论是新设7家中央纪委派驻机构,还是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在党的历史上均是开天辟地头一回,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气魄。
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机构按照中央纪委要求,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取得一定成效,但还远未到位,必须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不断深化,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
“抓紧完成中央纪委派驻全覆盖后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把班子配强,把干部选好,把工作机构调整到位,做好调整中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王岐山对派驻工作提出要求。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重要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支撑。更好发挥派驻监督的“前哨”作用,必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落实“两个责任”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强化责任界定和责任追究。责任不清,监督就没有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近年来,中央领导同志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同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时又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巡视监督内容。2016年1月召开的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用具体案例强调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中央纪委通报河南省委查处的新乡市委和市纪委原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等一批问题,释放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王岐山同志也多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2014年4月至5月,王岐山一个月内先后6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王岐山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时强调。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从严管党治党,全党上下共同努力,“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
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能否真正落实,关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两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出台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细则,结合各自实际,将“权力清单”转化为“责任清单”。
广东、贵州、山西等地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市委书记、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严肃查处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477名涉案人员全部受到处理。国资委党委、纪委负责同志先后约谈154名企业主要负责人、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中央纪委多次对部分地方和部门查处的责任追究案例进行公开通报。仅2015年,就有850余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1.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今年召开的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再次强调,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
……
“悬明镜以正衣冠”。对我们党来说,要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必须强化党内监督,这是全党的共同任务。把强化党内监督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发挥党内监督的威力和潜力,我们就一定能赢得党风正、民心顺、事业兴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