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0月24日电(李源)10月19日,江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山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聂春玉和山西省委原常委、统战部长白云公开宣判,两人均因受贿罪分别获刑15年和12年。至此,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前夕,已有八名“老虎”案尘埃落定。
4人被判无期徒刑 3人受贿金额过亿
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宣判了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和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受贿案。
随后,全国人大环资委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中国科协原党组书记申维辰、海南省原副省长谭力、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以及聂春玉、白云6人案件先后宣判。上述8人中,白恩培一人被判死缓,万庆良、申维辰、谭力、金道铭4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余3人均为有期徒刑,刑期从12年到15年不等。
据了解,在这8人之中,万庆良、白恩培、金道铭3人受贿金额过亿。其中,万庆良受贿金额达1.1亿元,金道铭受贿金额为1.2亿元,白恩培受贿金额最高,达2.47亿元。此外,白恩培还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白恩培成为被判终身监禁的第一人
值得关注的是,白恩培除了创下十八大以来落马“老虎”受贿金额的最高纪录,同时也成为刑法修正案(九)自去年11月1日施行以来被判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第一人。据法院介绍,白恩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据媒体报道,去年刑法修正案(九)出台,贪腐犯罪中引入终身监禁。今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又联合发布司法解释,明确了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终身监禁一旦作出,就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有评论指出,让贪官为腐败罪行付出更高成本、更大代价,从而倒逼一些人悬崖勒马、不敢再贪,对于预防和惩治腐败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这在体现“罚当其罪、罪刑相称”刑法原则的同时,也进一步向全社会宣示了中央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