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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网民求证“郓城有人吃樱桃感染H7N9死亡”的信息后,菏泽网警核查发现,郓城县葛营村确有一村民姓名为刘旭,但刘旭本人状态良好,网上所称的“樱桃中毒致死”纯属谣言。5月30日,“菏泽网警”通过巡查执法账号进行公开辟谣并征求线索。最终确定了最初散布“菏泽版吃樱桃感染H7N9死亡”谣言网民的真实身份为郓城县黄安镇居民毛某某(男,29岁)和黄堆集乡居民李某某(女,28岁)。随后,菏泽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立即责成郓城县公安局进行调查。
5月30日和31日,郓城县公安局依法分别对毛某某和李某某进行传唤。经讯问,毛某某和李某某均对自己通过微信群散布谣言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郓城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分别对毛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菏泽网警提醒,该市今年以来已有14人因散布谣言被依法行政拘留。网络社会也有法律底线,网传谣言属违法。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添枝加叶、移花接木、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已经转发该谣言信息的,请立即删除,避免以讹传讹,引发恐慌。对故意传播、散布谣言信息的,菏泽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