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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李子璇 2016-03-31 11:09:4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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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昨日下午,全省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视频会议在长沙召开。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郭开朗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代表省委对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市领导徐宏源、袁观清、张湘涛、程水泉、李军、张迎春等在长沙分会场参会。
  
  会议组织观看了中央组织部拍摄制作的专题警示教育片《镜鉴——湖南衡阳、四川南充“两案”警示录》,深入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南代表团审议时关于“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全省上下要以坚定清醒的政治意识、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绝对忠诚的核心意识和积极主动的看齐意识,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决不辜负党中央、总书记对湖南的期望和要求。要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严肃换届风气,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明确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有关责任主体的职责任务,从一开始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敢抓敢管、敢于担当。要加强统筹指导,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责任落实和任务落地。
  
  会议强调,各地要以宣传教育为抓手,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着力营造良好换届环境。要突出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四大家”班子成员、与会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和全体工作人员,集中观看《镜鉴》《不可触碰的底线》两部警示教育片,重温中央关于“两案”的通报精神和要求。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严守“九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强化宣传引导,建立换届风气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引导舆论,弘扬清风正气。
  
  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聚焦换届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精准高效的监督检查,加强换届全程监督。各级纪委和组织、统战等部门要组建巡回督查组,抓住关键节点、关键时段,重点巡查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换届风气监督文件精神、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以及落实换届提名人选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等有关要求的情况,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派驻现场督导组,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现场监督和工作指导,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果断处理纠正。要加强群众监督,充分运用组织部门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保证群众监督渠道24小时畅通。
  
  会议强调,各地各单位要严肃查处问责,始终保持对换届不正之风“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要坚持快查快办,实行立项专办,对举报反映和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持露头就打,查实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要强化问责追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处追究选拔任用之责,又查处追究风气监督之责。要层层建立换届风气问责制,凡在换届风气监督方面重视不够、失职渎职,不敢坚持原则,不敢动真碰硬,导致发生不正之风的,不但要追究党委“一把手”的责任,还要追究上一级党委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相关链接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和组织部门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电话、举报网站。
  
  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湖南省举报电话:12380,举报网站:www.hn12380.gov.cn
  
  长沙市受理部门:长沙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举报中心,举报电话:12380-1,15507312380(受理短信举报),举报频道:www.csgbjd.gov.cn“12380”网络举报中心,邮政编码:4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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