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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2015年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管情况的通报》(简称《通报》)和《关于开展2016年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2015年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管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2016年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在2015年呈现怎样的特点?2015年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目前的公路建设市场与监管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2016年的工作重心又是什么?对此,中国交通新闻网记者采访了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建设市场监管处处长张建军,结合《通报》和《通知》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解答。
2015年专项整治和市场督查成效显著——494个问题都将完成整改
排查2449个公路建设项目,发现494个问题,其中,391个问题得到整改,103个正在整改中——2015年,交通运输部开展的公路建设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各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
“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和市场督查是2015年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的两个重点”,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建设市场监管处处长张建军介绍,为有力打击公路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2015年2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为期两年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围标串标、违规设计变更、转包分包、资金拨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等5方面18类问题。
同时,交通运输部对甘肃、广西、河北、江西、天津、重庆、浙江等7个省(区、市)公路建设市场进行了督查,发现合同履约、招标投标等方面问题102个。通过督查,积极发现和纠正各省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整改意见,同时总结推广部分省份在建设市场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做法,营造健康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张建军介绍,2015年,部分省份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福建省共排查255个公路项目、655个标段、965家从业企业,省厅组织对4个项目进行了抽查,共排查出问题11个,对存在工程招标投标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河北省细化了招标投标问题的认定和处理标准,开展围标串标专项审计,重点对7个项目120个标段,通过比对投标文件、分析清单报价、核对基准价的计算和评分过程等进行了初步核查,在交工验收环节增加了设计变更专项检查,建立了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设自查申报制度和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登记制度。
江西省组成由厅监察、财务、审计及省公路局、省交通质监局等部门参与的核查工作组,对12个高速公路项目进行现场核实。
“通过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同样也暴露出监管方面的许多问题,需要深入剖析、直面不足。”张建军说。《通报》指出,专项整治工作在不同省份、不同建设项目间开展的还很不平衡,有的地方和项目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认识不足,自我排查内容简单、流于形式;有的无排查结果台账,未见处罚和整改措施。引发违规行为的一些深层次原因,如企业诚信意识不高、市场供求关系失衡、社会法制环境等,短期还难以根本性改变,尚需综合治理。
公路建设市场总体情况明晰——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制度建设
交通运输部加强制度建设,针对行业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和总结公路招标投标领域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依法修订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
2015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在工程建设领域率先实施招标投标信息“五公开”和关键工作环节“三记录”制度;下放招标备案权限,精简招标投标环节;优化资格审查和评标方法,增加择优导向性;突出信用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程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同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市场督查力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设计变更漏洞等问题,从市场准入、建设程序、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合同履约五方面完善考核体系、细化考评指标;扩大督查适用范围,并将督查结果纳入信用评价。另一方面,采取“双随机”方式,随机选派督查人员、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及时公布查处结果。2015年交通运输部督查的项目14个,检查标段50余个。
此外,督促各省公路建设项目进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具有省级交易平台的21个省(区、市)的高速公路招标投标活动全部进入了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总的来看,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视制度建设,并通过创新监管方式等手段,有效加强招标投标监管,不断健全信用管理体系,公路建设市场总体规范。”张建军介绍道。
《通报》内容指出,各地在公路建设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现场管理、信用评价、投资控制、廉政建设等方面相继出台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市场监管制度不断完善。
河北省实行公路建设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施工过程、设计变更、质量监督、建设资金、建设市场、竣工验收等建设全过程“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江苏、广东等省出台规范工程分包管理的细则,细化合同和履约规定,为工程分包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浙江等省出台了简明实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
在招标投标监管方面,重庆等省市采取了资格后审、简化招标文件、取消清标、网上匿名下载招标文件、优化评标方法等措施,遏制了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江西等省大力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报备、信息发布、投标报名、文件获取与递交等流程全部在线进行,并通过信息公开、开评标自动化、随机分配标段和确定基准价公式等手段,提高了市场公平和透明度,吸引更多单位参与公路建设。
“随着信用信息在公路建设市场的广泛应用,市场信用管理成效得以突显。”张建军介绍说:“各地制定管理细则,对施工、监理、设计等从业企业和人员进行信用评价,及时更新企业及人员信用信息,并将信用评价与市场准入和招标投标挂钩,使信用管理在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张建军也指出,目前公路建设市场和监督管理工作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从督查各省份发现的问题看,一是合同履约和管理问题多,表现在项目从业单位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履约率低,缺岗或更换率较高,存在以劳务分包代替专业工程分包,分包合同管理不规范等。二是招标投标一些环节不规范,如招标条件设置、投标保证金收取不合理,招标公告发布、评标专家抽取、结果公示时间不符合规定等。三是信用评价管理仍有不足,存在信用信息录入不够全面及时,信用台账管理不规范,部分省份信用评价存在加分项,省级信用评价规则与部级评价规则不一致等。四是项目管理工作有待规范,主要表现在部分项目监管职责和法人职责交叉、项目法人确定不规范、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等。
2016年市场监管的工作部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张建军介绍,2016年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将围绕部党组工作重点,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继续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方面,将突出市场秩序整治这一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市场督查机制作用,督促协调各地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省份和项目的督导检查。
另一方面,将加大对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营造规范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同时,将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督导各地按照《办法》要求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实行“五公开”、“三记录”,严格招标程序,优化评标管理,并积极稳妥推进公路项目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开展年度信用评价工作也是今年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重点之一。交通运输部将认真开展年度信用评价,加强信用平台建设和信息采集、互联互通等工作,构建更加全面、立体的信用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诚信引导和信用管理的作用。
此外,将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据悉,按照《通知》部署,2016年交通运输部将重点对四川、贵州、海南、湖南、湖北、云南、陕西开展公路建设市场综合督查。与此同时,2015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正顺利开展,各省份及全国信用评价结果将于4、5月份陆续发布。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力度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公路建设市场更规范。”张建军说。
2015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通报
结合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不良行为查处情况,现将2015年8起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通报。
1.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浙江八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经营者林文松,井冈山市博达公路施工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经营者郑柏城,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经营者杨宝成,福建省力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经营者林永东,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经营者林一伟,龙岩天和建设有限公司职员吕源等11人在福建联十一线莆田段项目A2标段投标中串通投标,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以《刑事判决书》(〔2015〕城刑初字第52号)判决11名犯罪嫌疑人串通投标罪,对其中5人处有期徒刑6至12个月,共处罚金31万元,没收赃款32.1万元,没收投标保证金60万元。
2.陕西政合汉唐工程有限公司,在陕西陇县至宝鸡项目、安康至毛坝项目存在行贿行为,2015年11月,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对陕西政合汉唐工程有限公司信用行为处罚的通报》(陕交字[2015]254号)予以通报,并将其信用等级降为D级。
3.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在广东潮州至惠州高速公路项目投标中串通投标。2015年2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公布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从业企业投标行为的通知》(粤交基函〔2015〕337号)予以全省通报,并取消其1年内在广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的投标资格。
4.河南振兴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淄博顺达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内黄县电力工程安装公司等3家企业,在河南林州至长治(省界)高速公路工程投标中串通投标。2015年5月,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对河南振兴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从业单位进行处理的通知》(豫交文〔2015〕247号)予以全省通报,并对上述企业进行信用评价降级处理。
5.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在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业绩资料骗取中标。2015年7月,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对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虚假投标的处罚通报》(辽交基建发﹝2015﹞269号)予以通报,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自文件发布之日起1年内禁止其在辽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将其不良行为记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6.武汉大通公路桥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浙江舟山北向疏港公路展茅至东港段项目及329国道舟山普陀勾山至小干连接线项目中,将其工程监理业务转包。2015年2月,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浙交监罚字﹝2015﹞第1号、浙交监罚字﹝2015﹞第2号)分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8万元、罚款21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6万元、罚款297万元。
7.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自2015年6月起,在贵州凯羊高速公路KT2合同段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达1200万元,被项目法人责令限期支付,截至2016年2月仍未支付。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按规定对其年度信用评价予以扣分处理。
8.重庆市忠县至万州高速、黔江至恩施高速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公告仅在重庆市范围内发布,未按《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修改)要求在指定媒介发布。部在2015年度对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督查中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