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广东出台《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加强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把组织对干部的关心爱护贯穿于严格管理全过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创新之举。至今,试点工作开展已过半年,成效如何?
16日,笔者独家从省纪委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试点工作座谈会获悉,经过半年多的努力,目前全省已建立147个试点单位,其中省级试点单位9个、市级试点单位107个、县级试点单位31个。各试点单位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围绕解决“八小时以外”活动“为什么要监督”“有什么监督特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谁来监督”等五个问题进行探索,取得初步成效。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强调,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监督困境,实现监督的纵深推进、精准发力。
自我约束明显增强
“锻炼多了,应酬少了”
座谈会披露,2014年,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广东省委反馈巡视情况,要求广东“严格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省委马上提出研究出台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意见,省纪委积极开展调研并部署试点工作。
在座谈会上,谈及开展试点工作后政治生态的变化,试点单位相关负责人无不感慨:“节假日休息时间锻炼的多了,应酬的少了”“陪同亲属多了,外出活动少了”。
惠州市惠阳区近期抽查核实240名领导干部报告情况发现,党员干部参与高消费休闲活动意愿降低,而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风气逐渐形成;“八小时以外”外出以同城走访亲属为主,外出到异地探访的领导干部有18人,占比7.5%,均向组织报告说明走访对象关系和基本情况。
广州中医药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扎实开展试点工作,该校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组织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干群关系、师生关系、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工作开展以后,一些同志说,过去习以为常的小节问题现在不敢小看了,“什么饭都敢吃、什么人都敢交、什么事都敢做”受到节制了。有的领导干部表示以前想推推不掉的“饭局”现在有正当理由推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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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率先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舆论反响良好。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发现,经过半年多的实践探索,目前广东党员领导干部已逐步形成“八小时以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探索有效监督方式
盐田番禺建“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并不是要干预他们与公务无关的个人生活,而是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效防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最终目的就是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既要确保监督到位,又要保障党员领导干部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这倒逼着试点单位不断改进完善监督方式。
深圳市盐田区纪委负责人介绍:“全区606名科级实职和处级党员干部主动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盖章‘签到’,向社区党组织‘亮明身份’。他们还要根据个人职业特长和兴趣爱好加入社区志愿服务队,在服务中接受监督。”据了解,在社区监督方面该区做到有工作机构和经费保障、有党员干部信息档案、有社区党员领导干部微信群、有社区廉政监督员队伍、有系列社区公益活动、有便捷监督举报渠道。
同样推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还有广州市番禺区。该区组织全区7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到所在社区报到,公开亮出党员身份,积极服务社区。尤其是番奥社区,推行“大党委”制度和“楼宇党支部”制度,按照居民楼宇划分把社区党员(含领导干部)纳入“网格化”管理,让党员领导干部“入格”接受社区党组织监督。
省工商局编制了《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报告(负面)清单》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重要事项报告(正面)清单》。其中,负面清单共分类整理了“发表不当言论、损害群众利益、违规干预事项”等18类需要主动上报的监督项目;正面清单分类整理了“正常学术活动、正常社交活动、正常集会活动”等15类需要上报的事项。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鉴于高校教学部门领导多不实行坐班制,容易产生“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盲点的情况,该校建立和完善二级学院院长工作机制,实行院长工作安排通报制度,强化自我监督意识。此外,还将领导干部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作为“八小时以外”重要事项请示报告项目。
珠海市纪委负责人介绍,该市公安局探索建立单位、个人、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动态监督模式,开办领导干部家属廉洁培训班,帮他们算好“经济账、政治账”,让他们认识到管好自家人的重要性,主动当好廉政建设的家庭监督员。
江门市纪委负责人介绍,江门市坚持“逢节必教”,积极向社会传递“八小时以外”监督动态信息。同时,拓宽社会各界对领导干部行为的监督渠道,全面发动社会监督。
省广业公司制作“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一图读懂”宣传手册、“三圈”行为规范警示卡和《漫话新规》,完成137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常驻街道(社区)、家属联系方式等信息采集核实,开展家企交流系列活动,有效地把监督融入企业管理服务中。
[NextPage]部署监督重点与核心
看有无利益冲突和损害公众形象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试点工作已建立省级、市级、县级试点,实现省市县镇四级联动。但要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座谈会上,多个试点单位反映,在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有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认为“八小时以外”属私人空间,不应该受监督,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在高压监督下,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规活动更谨慎、更隐蔽,给监督带来难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工作量巨大,需要组织、人事、公安户政等部门密切配合……
对此,黄先耀指出,党员领导干部不同于一般干部群众,理应受到更严格的监督。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制度,就是将党章、准则、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从工作延伸到工作以外,有利于我们真正做到全面绷紧纪律这根弦,时刻提醒党员领导干部珍重责任、珍视权力、珍惜形象,以上率下、不令而行。
黄先耀要求,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要突出重点,盯住领导干部公权力、影响力在“八小时以外”的延伸活动,监督有无利益冲突和损害公众形象,看有无存在各种社交场合不讲党性原则、不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搞“小圈子”“傍大款”等行为。要创新监督方式,重点抓好“两清单一机制”,即请示报告清单、“八小时以外”活动重点监督清单和监督走访机制。要落实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执纪、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级纪委(纪检组)要积极承担组织实施、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推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日常工作。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重点围绕“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面临的“五个问题”进一步研究探索,指导全省加大试点工作力度,推广试点工作经验。
笔者从会上获悉,针对有的地方单位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省党廉办将加大工作督导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抽查一些地区和单位,树立正面典型。同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约谈有关负责人。
观察
让权力监督没有盲区
近年来,广东省纪委诸多改革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也不例外。
从纪律审查情况看,相当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脱离组织监督,放松党性历练和纪律约束,露出台上、台下截然不同的“两副脸谱”。一些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内”谦虚谨慎、勤奋工作;“八小时以外”出入私人会所、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打高尔夫球、收送“红包”礼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甚至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一步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从广东去年查处的170名厅级干部案件可以看到,绝大多数违纪违法问题都是发生在“八小时以外”。
瞄准监督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广东立行立改率先出台《意见》可谓切中要害。
但是,对于“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实践中也有不同的声音。这表明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提出的“为什么要监督”“有什么监督特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谁来监督”这五个问题在实践中还需要不断探索。
权力的特性决定了必须对公权行使者采取全时空、全天候的监督,作为共产党员接受群众监督也理所当然。党员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内”是党员和干部,在“八小时以外”也是党员和干部。只要没有脱离党员身份,没有脱离干部身份,就不应该脱离组织和群众的视线,而应时时刻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时时处处遵纪守法,成为践行社会道德的表率。权力监督不应有盲区。监督者要理直气壮,被监督者要加强党性修养和现代法治观念学习,自觉接受监督。
黄先耀在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不是要束缚党员领导干部的“手脚”,干涉党员领导干部的私生活,而是要为党员领导干部创建“安全区”、提供“护身符”,更好地保护党员领导干部。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领会党组织的良苦用心,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行为,不得出现与职权、职务存在利益冲突或损害公众形象的行为。各级党组织和监督部门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发挥牵头管总作用,把“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真正融入党内监督各个环节。
公开是最好的监督。从试点经验来看,党员领导干部亮出党员身份到社区参加基层组织生活,服务社区群众,既有利于接受社区群众监督,又有利于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监督必须形成合力。要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充分发挥党外监督作用,党委、纪委、组织人事部门要走访社区、家庭、媒体主动收集监督信息,逐步建立家庭监督、社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形成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强大合力。
南方日报记者 梁文悦 赵杨 通讯员 粤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