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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凯生:细化措施完善办法 把压缩过剩产能的任务落到实处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高芹 2016-03-10 16: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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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星期四)15时,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将就相关议题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特邀顾问、中国工商银行原经济行长杨凯生】去产能、去杠杆,不仅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也事关“十三五”规划的全面落实。为了把压缩过剩产能的工作做好,我们要认识清楚目前压缩过剩产能与前些年相比有什么新的情况和困难需要重视和解决。

  首先,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有所不同。长期以来我们往往是在经济比较热、增长速度比较快的时候,更重视对过剩产能的压缩,而在经济偏冷、发展速度下滑的关头,往往较多强调要稳增长、保就业,其好处是尽可能减小了结构调整和产能压缩对各方面带来的冲击。但这样来回纠结带来的问题是市场一直无法真正出清,一些过剩的产能不仅难以有效压降,甚至还不断有所增加,导致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这一次与以往不同的是,中央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果断地将压缩过剩产能作为当前的重点任务突出地提了出来,这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产能过剩这一影响和妨碍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痼疾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压缩过剩产能所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困难有了更大的应对勇气和决心。

  其次,所面临的社会环境有了很大变化。与上世纪90年代集中实施的企业改制、转型、一批企业破产关闭的情况相比,现在的环境已经不同。当时所涉及的企业主要是国有独资企业,涉及的人员主要是国企职工,企业的负债也主要来自国有独资银行。在那样的条件下,企业关停并转和职工安置所需的成本,无论如何分摊、由谁负责,实质就是财政是从左口袋掏钱还是右口袋掏钱,是今天付钱还是明天算账的问题。因此当时可以设计出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安排,例如企业即便是已经抵押给银行的资产,变现后也要先用来安置职工,银行要放弃优先受偿权;成立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要按账面原值收购银行剥离的不良贷款,而相关损失最终由国家财政承担;同时,对部分经营存在困难但仍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企业实施债转股,将银行对这些企业的债权转为股权,等等。当时,这一系列时间换空间的政策设计之所以能够成功,很重要的一点是,那时企业和银行产权结构是单一的,政府能够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和处理这些问题。但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化程度已经明显提高。国有独资企业数量已经不多,需要压缩的过剩产能也不仅仅表现在国有企业中,几家大银行尽管还是国家控股但已在海内外上市,中小银行的股权结构则更是多元化了,因此,当年的一些行政化政策措施现在已经无法再简单施用。如何在当前情况下做好压缩过剩产能的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办法。

  建议首先算清压降过剩产能的成本账。各地究竟有多少企业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他们的净资产还有多大,资产转让变现前景如何,他们在银行贷款情况怎样,资产抵押情况如何,所牵连的上下游涉及面有多大,各类职工安置费用需要多少,当地新增就业岗位的容量还有多大,等等。

  同时还要考虑清楚哪些需通过财政渠道解决,哪些应该由其他股东负责;需财政解决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该如何合理分担,以什么形式分担;哪些要通过社保渠道解决,社保渠道承受能力如何;究竟有多少贷款本息已经确实难以偿还银行,相关银行核销不良贷款的财务能力究竟有多大,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银行风险的底线在哪里,等等。

  只有把这些账算细了、搞准了,才能分清各类市场主体的责任,才能把有关工作任务真正落实,才能做到既坚决把过剩产能压下来,又切实保证社会安定平稳。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建议一定要坚持依法办事,一定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取向。要努力避免一些阶段性措施所可能带来的机制性问题,防止给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增加新的困难和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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