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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过重制约创新型企业发展
通过调查和详细研究,戴立忠告诉记者,税负政策是诸多政策中促进科技进步的主力军。但目前中小企业税费负担大约占到销售收入的5%—8%,部分企业甚至高达10%以上。其中,增值税负担占70%以上,有部分甚至超过80%,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增值,大部分交了税,导致企业实际利润较低,企业价值增长受限。
除了需缴纳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五险一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多种税费,因创新型企业主要靠智力劳动,产品附加价值高,所消耗的原材料、动力等成本多数在30%以下,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税负负担。
“近年来,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来支持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但与国外采用减免关税与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加速折旧等税收手段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相比,我们的力度还不够大,税负负担过重的普遍存在制约着这些企业的发展。”戴立忠认为。
精准减税推动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
为此,戴立忠建议,政府应对创新型企业实施“精准减税”,完善新兴产业税收优惠政策。针对新兴产业企业因产品高附加值而增值税负较重问题,可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减免;对于创新型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资金,可免予征税;对于新兴产业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税收,实行差别税率或者实行先征后返的方式予以补贴。
戴立忠表示,应当强化研发支持,可借鉴国外支持企业技术研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运用加速折旧、研发支出减免、科研开发基金等优惠手段的力度,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突出人才优先,对于国家级人才计划人才,建议个人所得税实行差别税率或予以财政补贴,对于技术骨干人才,建议减免个人所得税予以适当财政奖励或补贴返还;在保障职工社会保障水平的基础上,适度降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通过系列‘精准减税’措施,降低创新型企业税负,吸引更多人参与创新创业,真正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局面,为经济增长提供持续发展动力,推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的早日实现。”戴立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