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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开伍代表:应制止“指定腐败”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 编辑:高芹 2016-01-27 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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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代表薛开伍建议制止“指定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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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月2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指定腐败”一词在这次湖南省两会召开前并不热,大家的对它的评价是“深恶痛绝,敢怒不敢言”,而省人大代表薛开伍第一次公开对“指定腐败”进行深入解读,并大胆建议加大巡查力度。
  
  现象:“指定腐败”为生活中常见未公开定义现象
  
  何为“指定腐败”?网上输入这四个词可以看到更多的是网友的投诉,薛开伍代表解释为是相关部门指定行为导致的腐败。广大的市民可能对“指定腐败”并不清楚其中含义,但和我们的生活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某地一公司需要扩建300多平方米的建筑,精心设计的方案被职能部门否定,职能部门明确要求该公司到“指定的设计单位”设计。当事人介绍,如果自己找设计单位设计费用大概是3万多元,“指定单位”的设计费用居然高达70余万元,是常规设计费用的20多倍。
  
  这件事直接引起了薛开伍代表关注,他称这种行动为隐性“指定腐败”行为。薛开伍指出,诸如此类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指定”在不少领域存在,如指定鉴定机构、指定检测机构、指定中介机构、指定消费接待场所、指定评估公司、指定产品品牌等。不少朋友或多或少遇到过类似“指定消费”的经历,据民间调查,很多老百姓对此类侵权行为并没有意识,即使意识到了也选择默认。
  
  这些“指定”的过程里是不是有腐败行为,是不是涉嫌权利垄断,会不会造成社会企业的不公平竞争?薛开伍认为,某种层面上,“指定腐败”实质是一种垄断行为。
  
  民意:深恶痛绝“指定腐败”行为
  
  对“指定”行为,人民群众意见较大,有人直接将“指定”“定点”“高价”“腐败”等词语划上等号。这种“指定行为”,有悖现代市场经济公平自由竞争的基本原则,薛开伍认为其恶果是:
  
  一是导致“寻租腐败”,相关评估、设计机构忙于托人找关系,为了获得入围权少不了送礼给回扣。通过“政府指定”,部门权力可以顺当地转化为市场机遇、品牌形象、企业利润,最终,可能演变成权钱交易,部分落入了某些官员的腰包,这无形中又增加了社会成本,抬高了市场价格。
  
  二是有些入围机构(被群众喻为“红顶机构”)因接单太多,力不从心,只有低价转手分包出去,自己成了坐收渔利的中间商,无法保证服务质量。
  
  三是一些被指定的相关评估、设计机构等,因为其“垄断”属性,收费明显高于市场行规,被管辖的单位没有任何选择权,只能在“指定的机构”接受服务。
  
  建议:加大“指定腐败”巡查警戒力度 给消费者释放选择空间
  
  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职能部门在有资质的公司中自己自定审计评估等机构,是一种明显的违法垄断行为。2015年7月14日,湖南省发改委、省优化办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题发布会,旨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纠正与治理“红顶中介”问题,进一步落实中央简政放权的要求。
  
  薛开伍代表建议,“指定腐败”违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一种与“八项作风建设”“三严三实”的要求不符的顶风违法违纪行为,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清廉形象。建议相关部门正视“指定腐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加大“指定腐败”巡查和警戒力度,切实制止“指定腐败”行为,要给消费者更多选择空间。
  
  如何更好防治“指定腐败”,落实中央有关政策,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吴建雄认为,作为特定管理部门为谋取自身利益滥用职权的所谓“指定腐败”,其突出特征是违反公平原则的暗箱操作,或在合法外衣掩盖下的利益输送,它侵害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为此,他建议纪检监察机关以问题为导向,将“指定腐败”列为正风反腐的重点,组织专项巡视,开展专项治理;检察司法机关应高度重视“指定腐败”的群众举报,对构成犯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遏制“指定腐败”的强大威慑力,并通过查办案件,健全完善预防“指定腐败”的行政规章和各项监督制度,把特定管理部门的“指定性”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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