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这是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后,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首次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5年12月4日,湖南省人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定宣誓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全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当天,庄重严肃的宣誓仪式结束后,几名宣誓人均表示心情十分激动,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今后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依法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恪尽职守,严格接受人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