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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上午6点到上午8点半之间,安徽阜阳城区共接到了42起交通事故,而突然频发多起交通事故的原因令人大跌眼镜。原来,当日凌晨4点多,当地环卫部门的洒水车在最低气温达到-5℃的严寒天气条件下仍然进行路面洒水清洁工作,导致阜阳城区多条道路结冰,进而导致多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事件发生后,当地环卫部门向广大市民致歉,并表示会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42起交通事故,导致了多少车辆受损,司机受伤,又有多少路段因此陷入混乱瘫痪,这样严重的影响,环卫部门却只是一个道歉,加上一句“加强管理”就算是做出回应。试问,交通事故造成的司机们的损失谁来负责,因此加大的交通治理压力谁来负责?
笔者查阅资料发现,近几年,类似零下寒冬天洒水车上路工作导致路面结冰,最终引发多起交通事故的事件已在多地发生。只是,事件发生之后,相关部门的回应往往八九不离十,道歉,承诺会加强管理,或严格落实、改善相关规范。但是,问题已经发生了,“谁为事故买单”这个问题,却被他们不约而同地忽略了。
据报道,阜阳市相关部门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阜城冬季白天洒水和夜间冲洗作业的通知》,其中要求室外温度在零度以下时,一般不实施夜间冲洗和白天洒水作业。而很多发生事故的地方,也早已出台类似的规范或通知,强调室外温度在X℃以下时,洒水车不实施作业。既然早有明文规定出台,环卫部门没有落实好,导致了交通事故,难道不应该为事故承担责任,不应该被追究失责吗?
除了环卫部门需要承担责任,做出赔偿或者惩罚失责人员外。更重要的在于,我们需要反思,规范早就有了,为什么还会有这么严重的事故出现,只是失误,还是规范没能得到落实?显然,就这件事而言,并不是偶然的失误,那原因便是规范没能得到落实了。一个无法落实的规范,实质上形同虚设。因此,如何让规范更好地落实,才是有关部门最重要的任务。
据洒水结冰这类事件的相关报道,不难发现其中有几个共同点:一是洒水车司机均表示洒水车上没有准确的温度计,无法知道是否需要停止洒水工作;二是洒水车司机没有收到任何暂时停止洒水的通知;三是市民们也没有收到任何关于结冰路滑的警告;四是规范中缺乏相应的问责机制。
由此,笔者认为,要想让冬季洒水作业的规范能够顺利准确地落实,避免事故的发生,至少需要以下几方面的措施。首先,气象部门与环卫部门应做好配合,在预计第二天可能导致洒水结冰天气条件的时候,及时发布通知,禁止洒水车上路工作;二是,如果上一环节出现失误,应及时采取措施,发布预警提醒市民小心结冰路滑,做好车辆防滑工作,并在容易结冰导致事故的路段提前竖起警告牌;三是,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究责机制,如果发生洒水结冰的事故,哪些部门需要担责,如何担责。
事故发生之后,不是道歉然后随便给出承诺就能完事。唯有有关部门提高责任感,自觉承担责任;同时有意识地从事故中反思当前规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时查缺补漏,才能真正避免更多事故的发生。
文/王扬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