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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韩国KFDA(韩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表消息称,韩国某水产公司从中国进口的“赤贝”产品中检出镉超过残留限量标准,检出镉含量为每千克2.6毫克,韩国该类产品镉的残留限量标准应为每千克2.0毫克以下,韩国KFDA命令其召回相关所有产品并作废弃处理。
2015年底,韩国KFDA正式颁布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以下简称《特别法》)和《农药肯定列表制度》(PLS)两部大法。《特别法》将于2016年2月起实施,PLS第一期将于2016年12月实行。
据统计,2015年浙江省出口韩国水产品2680批、重2.34万吨、货值1.04亿美元,涉及主要产品为小黄鱼、冻青占鱼、冻切梭子蟹、冻章鱼、冻虾仁、冻煮贻贝肉等。在中韩自贸协定下,堪称韩国史上最严的两部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韩国KFDA对所有进口食品农产品及相关产品均实施通关强制申报制度,对食品农兽药残留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限量、标签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凸显韩国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规避我国相关产品行业冲击的策略,也势必对我输韩食品、农产品行业造成不可忽视的潜在影响。所以今后出口韩国的水产品也须引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