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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在即,今年春节“返乡潮”高峰逐渐来临,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风向中,返乡创业农民工会越来越多。
12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为我省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送来多项“政策红包”。
■记者 王铭俊 肖德军
八大行动计划鼓励农民工等返乡创业
1
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行动计划
2
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行动计划
3
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
4
完善基础设施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
5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行动计划
6
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计划
7
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行动计划
8
财政金融扶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
怎么创?培训可享补贴
8月,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在湘潭、郴州、资兴、永定区、汨罗等地进行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专题调查。结果表明,我省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呈增长态势,但仍面临文化程度较低等问题。
数据显示,二季度末,全省共有农民工1287万人,其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32.2%,初中文化程度占50.3%。虽然返乡农民文化程度比一般农民高,但大多也都是低学历人才,没有接受过相应的创业技能培训,在经营观念、产品研发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
《意见》提出,参加创业培训的返乡创业人员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经后续服务通过种养殖业创业的享受后续服务补贴。将从有经验和行业资源的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返乡创业带头人当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提供创业辅导。支持返乡创业培训实习基地建设,动员知名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等提供创业实训服务,并定期组织到省内外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学习锻炼。
哪里创?布局返乡创业园
调查还表明,返乡创业者大都希望能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得到低成本的创业条件、相应的政策扶持和全方位的公益性服务。
对此,《意见》要求统筹安排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布局。将依托现有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完善园区水、电、交通、物流、通信、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适当放宽用电用水用地标准。
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和“三区”人才制度,建设一批“星创天地”,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农民工创办的企业纳入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和实行“双百资助工程”评选范围。
没钱创?加大信贷支持
调查显示,很多农民工并不知道国家开始扶助农民工返乡创业,希望政府能考虑贷款对象的差异,采取多样化的担保贷款,提高资金扶持力度。
《意见》提出,我省将加强政府引导,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在返乡创业较为集中、产业特色突出的地区,探索发行专项中小微企业集合债券、公司债券,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审批流程,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一般不超2年;创业担保贷款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贷款期满可申请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不贴息。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不愿创?降低门槛吸引你
为解决“不愿创”的问题,我省将加大力度营造创新创业市场环境,放宽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市场准入条件。
《意见》指出,我省放宽场地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探索实行集群注册。在符合《物权法》及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电子商务创业经营场所。同时,经营范围也将放宽,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均向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全面开放。鼓励返乡农民工等人员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
为打消返乡创业人员的顾虑,还将依托基层公共平台集聚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其他各方资源,为返乡农民工等人员统筹提供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和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