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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禁令”是送给党员干部的节日礼物

来源:红网 作者:谢伟锋 编辑:夏熊飞 2015-12-30 22: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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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仅剩几天,12月28日,省纪委发出“十条禁令”,并要求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确保节俭廉洁过节。(12月30日《潇湘晨报》)
  
  这次的“十条禁令”是在中秋国庆“十条禁令”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再次进行的强调。在观察者看来,“每逢佳节倍思廉”已然成为新常态,且有蓄势接力的态势。而对于那些不管是无心还是有意地得上“作风节日病”的党员干部来说,“十条禁令”的甫一推出,不啻让欲打擦边球的小心思又缩回自个的肚中。
  
  再详看此次“十条禁令”,发现其中很多细节,不仅紧跟时代,还贴合着湖南的实际情况出发。比如,“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这一条,就把当下流行起来的网络消费和电子红包也囊括其中。要知道,现在投机取巧的钻营者向来是找政策条规漏洞的高手,而网络支付也曾被他们认为是可以“曲径通幽”的好去处。“十条禁令”正是着眼于这种态势的苗头,清晰明了地把“互联网+”的概念也植入其中。如此一来,蝇营狗苟者也只能撞墙而回。
  
  而“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也有着入乡随俗的意味。大家都知道,湖南是生产烟花爆竹的绝对大省,三湘之地也对火树银花是颇有认同感。同时,烟花爆竹消费成本也不低,到了元旦、春节之际,那更是奇货可居。而有的人,会认为基于烟花爆竹的礼尚往来,有着民俗民风来打掩护,且不那么抓人眼球,还拿得出手。为此,湖南纪委也是有的放矢,针对这个领域,对烟花爆竹的购买赠送说“不”。堵住了这个口子,也就让一些人只能作罢。
  
  此外,“十条禁令”之中也不乏应景的新内容,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就是这次新增的内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的第六十八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而这条规定也引来了外界高度关注和深度解读。其实,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不是不能参加,而是要突出不能违反有关组织规定的关键点。元旦春节既是佳节美景,也是人情客往的高峰。不出格的走亲访友乃是人之常情,党纪并不会对它带上有色眼镜。相反,只要党员干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就不会碰到“高压线”,自己也能收获满满的节日美好回忆。
  
  湖南着重强调在双节期间要落实主体责任的作风建设,而这个主体责任,既有“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更有起到模范作用的全体党员。“十条禁令”的出台,让湖南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都有了一杆可以参照的标尺。有了它,湖南党员干部们就能过上一个安安心心、踏踏实实的美满双节。因此,说“十条禁令”是送给湖南党员干部的双节礼物,丝毫不为过。
  
  文/谢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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