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十六年来长沙首次荣获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

来源:红网 作者:肖懿 吴畅 编辑:陶园 2015-12-14 13:49:03
时刻新闻
—分享—

12月12日,长沙“政府法制工作规范化创新”等10个项目被授予2015年度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

  红网长沙12月1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肖懿 通讯员 吴畅)12月12日,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交流对话会在北京召开,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范化创新”从21个入围项目中脱颖而出,被评为2015年度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这是十六年来长沙首次获此殊荣,也是继去年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后再次获奖。
  
  此次第八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评选活动,自2015年4月15日启动,组委会共收到119个申请项目,项目广泛分布在立法改革、完善决策机制、透明政府、绩效管理、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组委会组织初选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初评。随后,全国专家委员会按照创新程度、效益程度、参与程度、重要程度、推广程度、透明程度六条标准,对初评项目进行了认真评阅,投票选出了21个入围项目。
  
  2015年12月12日,在北京召开终评会上,全国选拔委员会的15名专家评委根据21个入围项目的现场陈述和评委提问答辩,当场投票选拔出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范化创新”等10个“第八届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
  
  “第八届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前身是“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是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中央党校世界政党比较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联合创办。奖项设置旨在对全国省及省级以下地方政府的创新活动进行评估、选拔、奖励、宣传和推广。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学术机构按照科学的评估程序和评选标准产生获奖项目的“政府创新奖”,也是十六年来长沙市首次荣获该奖项。
  
  近年来,长沙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政府治理的各个环节,始终以法治理念创新指导“政府法制工作规范化创新”。通过弘扬“尚法、务实、创新”的长沙政府法制精神,大力培育“敢于说‘不’,更要善于说‘行’”、“当好谋士卫士,对当下负责;不留隐患后患,对未来负责”的工作理念,引导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穷尽法律智慧、发挥法律优势、运用法律技巧,确保行政首长治市理政意图在法制层面的实现。
  
  长沙市“全角度”推进城市管理中的法治实践创新、“全过程”推进经济建设中的法治实践创新、“全途径”推进法制文化层面的实践创新。十八大以来,长沙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工作要求,深度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由428项精简至179项,精简比例高达58.2%。深度参与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工作人员查阅法律条文67199条,基本确认行政处罚等六项职权共计2651项,精简率达62.8%。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